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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33952164Q/2022-00089
  • 发文字号 舟白办事处发〔2022〕74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6-22
  • 发布日期 2022-06-2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舟白街道2022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舟白街道
  • 有效性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舟白街道2022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舟白办事处发〔2022〕74号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舟白街道2022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街道各部门:

《舟白街道2022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黔江区人民政府舟白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白街道2022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持续平安稳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2022年舟白街道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风险意识,齐抓共管共建共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整治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努力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舟白街道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重点工作

(一)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教涉校涉生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及时立案、组织专班、快侦快破,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加大学校周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及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严密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备足快速应急处置力量和装备,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加大校园周边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牵头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配合单位: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二)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部位和场所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持续错时开展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清查校园周边的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文化经营场所,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的少儿出版物、非法音像制品等,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结合“扫黄打非”行动,通过派发“护苗”宣传文具用品、绿书签等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绿色阅读、文明上网,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严把儿童玩具、学生用具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查销售违法产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市场。(牵头单位: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三)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在校门附近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前方学校注意儿童或注意行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网格线,完善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违章搭盖和占道经营摊点,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保证学校门前学生上下学安全通道安全。依法查处运载学生的“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和校园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维护铁路沿线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入校宣传,教育学生严禁进入铁路护网、不发生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切实增强学生爱路护路安全意识,严防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配合单位: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派出所、交巡警一大队、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四)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开展校园周边商铺及食品卫生检查,查处“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不卫生食品。清理、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成人性用品店,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行为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科学划定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引导食品摊贩进入临时占道规范管理摊区依法依规经营,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实行错峰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学校大门两侧200米范围内违法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行为。(牵头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配合单位: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五)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治理。防范抵御敌对势力搞污名化和向校园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倒灌境外有害信息,散布政治谣言,混淆是非,误导师生。依法查处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加大对网上针对学生传教活动的监管力度。强化重要节点管控,严防社会人员进校煽动、串联、制造事端等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摸排化解,重点关注利益受损群体矛盾问题,有效化解,防止发生涉校聚集维权事件。全面排查掌握各类有暴力倾向极端人员情况,坚持多措并举管控到位,坚决防止发生现实危害。严厉打击暴恐和分裂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防暴防恐巡逻巡查巡防,绝不让暴恐和分裂分子有可乘之机。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师生,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校园安全稳定,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同步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校园贷”“培训贷”、赌博、诈骗、就业欺诈、非法讨债、暴力传销的黑恶势力,确保师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完善涉校舆情监控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封堵涉教涉校涉生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严防别有用心人员借机捣乱滋事,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牵头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配合单位: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六)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涉教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布校园防欺凌举报电话,常态化开展校园管制器械收缴,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行为失常学生的排查教育引导和开展留守儿童、孤儿、事实孤儿等对象的关爱保护工作,建立辍学青少年滚动排查机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部门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理念,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案(事)件,让涉罪未成年明白违法要付出代价,同时也教育社会、家长、广大未成年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明辨是非、引以为戒。(牵头单位: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七)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教师管理制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发生虐待、性侵学生等恶性案事件。加大校外机构检查力度,督促其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各社区(村)、舟白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街道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街道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平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考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落实牵头任务、强化协作配合,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排查,集中整治。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开展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与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跟踪办理,因地制宜地开展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工作要动真格、敢碰硬、攻难关,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限期改变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局面。

(三)落实措施,强化防控。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校园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作为重点,落实安全防范、内部治安措施,要加强各类网络的管理和引导,跟踪分析网上舆情,及时封堵有害信息。要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开展防火灾、防爆炸、防食物中毒、防群体性事件的专门演练,以实战状态审视面临的各种问题。

(四)注重引导,加强教育。街道中小学校及相关幼儿园要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使师生提出的诉求能够通畅表达,师生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解疑释惑,理顺情绪,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问题。要强化师生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守法自律意识,有效预防违法乱纪行为。

(五)巩固成果,形成机制。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巩固提高并举,强化日常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要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和完善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街道各相关牵头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搜集、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台账。街道平安办每月底前向区委政法委、区教委报送本辖区工作动态,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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