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中心学校、幼儿园:
按照2024年7月18日,黔江区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和7月25日防溺水座谈会要求以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江委教组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经请示领导同意,现就加强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暨开展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关于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积极构建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新格局,有效防范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完善防范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体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为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家庭幸福筑牢安全防线。
三、工作对象
专项行动服务对象为全镇未成年人,重点针对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留守儿童,重点关注上学路上、放学途中、课外户外、周末、假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突出水边、河塘、堰塘、明渠等重点地段。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责任领导:杨波;责任单位:镇文化服务中心。
职责: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等形式,制作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专题片、公益广告等,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做到“天天播、村村放、人人看”。负责制作需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和配置救生圈、长竹竿、长绳等效援设备
(二)落实安全监护责任。
责任领导:戴雨芹;责任单位:镇民政、镇妇联、社工。
职责:把做好未成年人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
督促学校要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并将离校时间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紧盯学生群体,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家庭未成年学生等重点群体。
督促村(社区)在节假日期间定期线上随访或上门走访,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避免发生意外溺水事件。加强教育管理,健全关爱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切实避免漏管失控,不能出现防护盲区。
充分运用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假日和课后活动,使他们得到有效监管。全面掌握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外出游泳情况,坚决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责任领导:李贤禄;责任单位: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职责:对辖区内易发溺水事故的河流、堰塘、水库、水池、开放性水域等重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在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设立完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配置救生圈、长竹竿、长绳等效援设备,并公布监管电话。关注汛期、恶劣天气、放假、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以网格为单元的防溺水拉网式排查,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私自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填写水域安全排查记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督促各河长分别对各自负责辖区内河流、水库特别是发生了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地段开展巡逻巡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责任领导:王飚;责任单位:镇规建环保办
职责: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中有深坑、较深积水,易发生失足事件的区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消除。
3.责任领导:驻村领导;责任单位:村支两委
职责:组织网格员对各自辖区内的重要危险水域,开展每天巡查,形成台账,加强巡查守护,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私自玩水、下水游泳等危险行为。
(四)健全完善应急处置。
责任领导:陈乾华;责任单位:派出所、中心学校、镇应急办、镇平安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责:强化未成年人优先救护理念,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做好事故调查、救助帮扶等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溺水事故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五、职责分工
各责任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管理体系,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和监测网络体系,定期研究部署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组织开展对于危险水域的排查整治。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社会面防溺水宣传工作。
中心学校负责落实防溺水措施,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派出所负责开展重点水域日常巡查和劝阻,负责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调查工作。
镇民政、社保所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教育和关爱保护。
镇规环办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深基坑、水池的监督管理。应急办负责加强水运设施配置、生产安全事故中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水利设施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实地巡查。
镇妇联、社工组织负责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其他镇级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工作。
六、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7月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举措、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8月1日一9月底)。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各类水域排查整治,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参与、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综合防控格局,筑牢织密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4年10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表(附件)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区教委(联系人:向学文;邮箱: 531512181@qq.com)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11月—12月)。在对专项行动总结基础上,认真梳理工作经验、特色做法,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防护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问题,事关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中心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各村居属地、各部门属事、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定期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附件:1.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10条工作措施
2.防范学生两水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清单
(此页无正文)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10条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珍爱生命•预防湖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教发(2024)7号)进一步增强防范未成年学生满水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严防暑期未成年学生湖水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10条工作措施。
一、完善一套工作机制。按照“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家校联防联控”的要求,健全完善“六有”(有专班、有方案、有经费、有巡查、有台账、有奖惩)和“镇干部联村社、村社干部联居民”“中心学校教师联系家长”防溺水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预防学生溺水责任清单,统筹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开展一次专题调度。镇党委、政府及时专题研究一次本辖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及时专题调度一次暑期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并在重点时段适时调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乡村“大小喇叭”加强农村地区防溺水宣传,做到天天播、村村响。中心学校要进行一次暑期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安排学生暑期写一篇防溺水作文或办一张防溺水画报,推动防溺水安全知识“七不三要”入脑入心。
四、组织一次关爱行动。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学生群体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镇妇联、志愿者等,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和责任人,开展暑期“一对一”“多对一”关爱行动,有针对性开展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共同守护学生教育平安过暑假。
五、开展一次排查整治。迅速对辖区内的河湖、溪流、水库、池塘、沟渠、水坑等危险水域,开展一次安全隐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所有水域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应急办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落实防溺水“四个一”设施(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图、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竿)
六、开展一次救援演练。加强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分层分级组建应急抢救队,并开展一次救援演练。各村居要加强暑期值班巡逻,一旦接报或发现学生溺水,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并30分钟内党委、政府报告,党委、政府要按照紧急信息报告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七、每日一次滚动巡查。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河长巡河重要内容;并督促各河长将巡查责任落实、落细、到人、到时间,要以村社为单位,组织联点干部、派出所民警、辅警、村组干部、网格员和志愿者等力量在连晴高温、主汛期等重点时段每日午后至傍晚在危险水域“一日三巡查”,各村组干部坚持每天劝导引导。
八、每周一次家校联系。中心学校通过发放暑期安全《告家长书》《责任书》等,告知家长切实承担监护责任,增强防溺水等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要组织老师通过实地家访、电话家访以及短信QQ、微信提醒等形式,在暑期每周至少对家长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并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健康,保持良好亲子关系,避免通过强制抢夺孩子手机、拔网线、断电路等过激行为,激化亲子矛盾,导致意外事端。
九、创造一个亲水条件。加强中小学生游冰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必备游泳技能和自救方法。
十、严肃一项考核问责。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镇平安建设考核。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学生溺水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附件2
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清单
一、属地责任
镇党委、政府: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学生安全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和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全方位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制定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人员搜救、救治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村(社区)加强学生安全监管,加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
村(社区):利用“大小喇叭”村村响宣传播放学生安全防范知识。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利用党员干部、塘、库、堰管理员、森林防火员等多种力量,开展本区域内学生湖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
二、部门责任
中心学校:统筹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即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每年4-10月学生在校期间每月安排1课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提高广大学生安全意识与知险避险、自教自护能力。
文化服务中心:将防范学生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每年4-10月,通过各种载体,加强学生安全宣传,营造防范学生溺水良好社会氛围
派出所:明确驻村(社区)民警、辅警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援绳等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
社保所: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救育。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定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
规环办:加强所监管的房屋建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相关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加强河流、湖泊、权属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小南海景区管理部:加强湖面水域管理,排查整治溺水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护栏,安排专人巡查,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
卫生院: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溺水现场进行救授,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援。
应急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指导设置涉水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镇妇联:利用家长、学校开展暑期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配合社保所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三、学校责任
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三要”。结合实际开展防你是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加强学生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四、家长责任
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特别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做到孩子离家去向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