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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737B/2021-00002
  • 发文字号 小南海府发[2020]4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4-28
  • 发布日期 2020-04-28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南海镇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小南海镇
  • 有效性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南海镇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南海镇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农村群众真正受益,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渝建村镇〔2019〕16号)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进一步做好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黔江建发〔2019〕94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任务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小南海镇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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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海镇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危房改造和“五改”工作,农村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但由于我镇仍然有大量农村老旧房屋年久失修,部分使用功能缺失,与乡村整体风貌极不协调。为有序整治农村旧房,提升乡村建筑风貌,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让农房既好用又好看,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渝建〔2019〕353号)和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黔江委振兴办发〔2019〕2号)相关工作要求,遵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把旧房整治提升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实施“整治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旧房整治提升与促进农民创业与增收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对房屋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坚持规划引领。把科学编制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前提,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论证审核关、事中实施监督关、事后核查验收关,保障项目实施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村群众认可。

——坚持注重特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行动,根据山区、坪坝、城郊实际,着重体现巴渝乡村风情、土家族苗族民俗和田园风光,注重保留农村优秀传统建筑符号,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全面完成我镇2019-2020120户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整治对象。重点实施沿铁路、沿高速公路、沿景区、沿江、沿城市周边的“五沿”地区和农村居民聚居点三层及以下农村旧房,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房、一户多宅的废弃农房、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房不得纳入整治范围。

(二)明确整治内容。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重点实施“五整治”(整治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按照“缺什么整治什么”的原则,整治一户,达标一户,着力完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品质。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居委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拉网式、全覆盖”的方式,全面排查农村旧房,逐户建立完善“五整治”需求台账,并形成年度整治计划。在实施旧房整治提升前,要以《重庆市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南》、《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通用图集及综合单价》为参考,结合扶贫开发、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示范点等项目布局,切实排查本村居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施名单,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及工程量补助单价。并报送区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四)严格申报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制度,实行全过程公开公示,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五)强化建设管理。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建设管理参照《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江府办发〔2018〕87号)等有关政策执行,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农户确无劳动力或实施困难的,可委托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代建,签订代建合同。

(六)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农户档案资料,需包含农户申请及审批全套资料(详见附件1-8)、整治过程中检查资料以及项目整治前、中、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照片)。

(七)明确补助标准。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户平均补助0.5万元。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区住房城乡建委复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核,据实下达补助资金。严禁将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面子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南海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驻村领导、驻村负责人、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旧房整治提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保办,负责项目实施相关业务工作。

二)广泛宣传政策。各村(居)和驻村干部要入户宣传,将政策宣传到人、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广泛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旧房整治提升工作。

(三)强化指导检查。区住房城乡建委和镇政府将对旧房整治提升工作每月开展1次现场指导检查,每月通报1次工作推进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

1.区县农村旧房整治审批表

2.村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农户评议记录表

3.镇村(居委)农村旧房整治拟实做像初审结果公示

4.镇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复核结果公示

5.镇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汇总表

6.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自建协议(参考)

7.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代建协议(参考)

8.区县农村旧房整治竣工验收表

9.区县农村旧房整治竣工验收汇总表

10.整治成效图(同时以户为单位上报电子档)

11.小南海镇2019-2020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