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各科室:
现将《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小南海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我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坚决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并根据黔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23年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3年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系列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紧紧围绕防范化解森林重大风险隐患,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各村(居)、各部门防火主体责任、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责任、夯实基础、科学预防、积极扑救等措施,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三、任务及要求
(一)强化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落实
1.落实森林防灭火党委、政府责任。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总林长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问题2次,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各村(居)森林防灭火属地责任,重要时期各村(居)每月集中巡查和宣传1次以上,在本辖区出现高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时,总林长必须深入林区督促、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野外火源管控、卡口值守和隐患排查等情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总林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为双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站、所、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执法队、卫生院、中学、小学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居)落实由联系村领导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户负责的责任体系(具体责任体系见附件一)。凡各村、组森林防灭火的相关责任由包村包组包户干部全权负责。
3.落实森林防灭火层层责任。镇级与各村(居)、各部门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各村(居)要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划定巡护区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村、组、户、护林员。对林缘地块、山头、坟墓、五类(聋、哑、憨、痴、精神病)人员全部登记建册,并与户主、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每季度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1次,分析森林防火形势,解决相关问题,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小南海镇政府(79865001),并积极组织扑救。相邻村、组之间要确定重点联防区域,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做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发挥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带动作用,形成严密的防护网络,对发生在交界处的森林火情,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及时通知对方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4.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党政办:负责火灾信息发布、上报等工作,统筹做好森林火情(灾)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火灾宣传、防控,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火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
经发办:负责审核全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
社保所:负责落实丧葬防火管控措施,做好春节、清明节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宣传引导,做好因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负责留守老人、儿童的监管。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组织安排全镇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以及有关森林防灭火的专款专用,并按程序做好监督使用。
镇规建办: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林缘或林区内焚烧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对火灾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通行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发挥强化部门联动和协调作用,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承担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做好林区内人饮抗旱设施规划建设。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事生产用火管控和宣传工作,做好春耕生产期间农事用火监管,宣传、引导农户不在林耕结合区域焚烧地里杂草和秸秆,避免引发森林火情。负责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负责“线状”(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线路、变压器、通信、铁塔等)火灾隐患巡护、排查和督促整改。
镇平安办: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负责辖区精神病人的监管,严禁他们野外用火。
镇卫健办:负责做好卫生应急队伍人员、车辆、装备的协调调度工作,负责辖区精神病人的监管。
小南海中心中学校、小学校:负责做好全镇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防火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大纲,每周开设一课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课程。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森林火案侦破工作,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处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情隐患防范处置工作。
镇综合执法队: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森林隐患排查,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承担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对穿越林区的所属电力设施,如线路、变压器进行定期巡护、隐患排查,负责电力设施线路森林火情隐患排除;负责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电力供应、电力安全工作。
各村(居):负责辖区森林防火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巡护,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上报,负责野外违规用火的现场制止和处置。协助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5.加强护林员管护责任。开展1次护林员业务培训,高温干旱天气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做好巡山记录,发现隐患立即劝阻、制止,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二)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委、各部门要突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形式要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耳入脑入心。一是通过微信群、QQ群、群众会、院坝会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二是入户或田间地头面对面宣传;三是利用宣传月在集镇上发放宣传资料形式宣传;四是与毗邻湖北咸丰县大路坝乡工委联合搞1次宣传活动;五是在重要路口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六是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深入学校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题材作文、写一封给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和“四进”(进林区、进农村、进农户、进田间地头)宣传活动;七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要增派人员增设卡口,严格执行“防火码”扫码制度,坚持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野外火源管控全过程、各方面,全方位提升群众对森林防火知识的知晓率,形成群防群治局面,从而杜绝森林火灾。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最关键环节, 各村(居)、各部门要在火源管理上狠下功夫,要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的办法,联合安全员、护林员管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地段,守住路口、卡口、林缘区域,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无火源。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防火重点时期和高火险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林区“点”“线”“面”状经营主体实行清单化管理,点对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隐患漏洞。要采取严防死守把一切野外用火挡在林区之外。
(三)强化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建设
1.完善森林灭火队伍建设。镇级成立以全部职工为义务扑火队,各村成立义务扑火队30人以上,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演练,大力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整合其他救援力量,打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能打火”的综合救援队伍。义务扑火队员严禁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孕妇的人员为义务扑火队员,综合性救援队伍要强化值班备勤,接到扑火任务后,快速反应。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出现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2.强化信息沟通联动。镇级要加强关注森林火警的相关消息,及时转发各村,强化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及时处置初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完成。
3.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对于迟报、瞒报或不报而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森林火灾的信息报送按照归口报送的要求,由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向镇政府党政办报告(79856001),镇政府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和程序向区政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林业局报告,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有火情,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
针对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开展综合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森林防火期,凡引发森林火情的,由镇执法队对火情造势者进行处罚,各村(居)一年内引发2次森林火情的,由镇纪委对其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及时开展责任区域火灾隐患排查和发现隐患不及时开展排除的,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职责的,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办、站、所、中心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小南海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网格责任表
附件
小南海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网格责任表
村(社) |
责任范围 |
网格长 |
副网格长 |
镇级责任人 |
村级责任人 |
网格护林员 |
备注 |
大路居委 |
一组 |
黄桂荣 |
王飚 |
何贵宾 |
李高 |
汪家碧、李官印 |
|
二组 |
王小宇 |
周城、谢恩凤 |
周孝先、徐家超 | ||||
三组 |
邓正楷 |
李阳喜、姜海燕 |
钱良宪、丁必连 | ||||
四组 |
王明飞、喻浩东 |
田春莲 |
刘景红、周凤碧 | ||||
桥梁村 |
一组 |
华彦 |
陈自杰 |
刘超、胡玉平 |
叶小妹、刘茂香、周荷莲 | ||
二组 |
程露 |
田维群 |
袁长远、刘绍国 | ||||
双岩村 |
一组 |
李贤禄 |
李智华 |
李崇军 |
李才高 | ||
二组 |
肖峰 |
王秀英 |
邱和杨 | ||||
三组 |
王美霖 |
安鑫 |
向绍宏 | ||||
四组 |
王攀 |
钱艳平 |
张宗良 | ||||
五组 |
王凤祥 |
张志平 |
管先明、袁智旺 | ||||
塘莲洞村 |
一组 |
王勉 |
谢承真 |
冉华容、何晨歌 |
管和俊、李银贵 |
周金香、田荣华 | |
二组 |
刘勇 |
管先智、李保清 |
吴冬香 | ||||
三组 |
冉华容、何晨歌 |
管和俊、李银贵 |
华蓉 | ||||
四组 |
郭丽华 |
徐生平 |
黄启福、陈胜银 | ||||
荆竹村 |
一组 |
陈乾华 |
李家全 |
张婉月 |
杨秀学 | ||
二组 |
童光棋 |
舒军 |
杨秀彬 | ||||
三组 |
蒲华 |
向业兵 |
向业明、罗家会 | ||||
四组 |
王芝贵 |
向业超 |
杨贤华 | ||||
五组 |
杨松 |
向业超 |
田中学 | ||||
双堡村 |
一组 |
杨波 |
兰立泽 |
何磊 |
吴贵林、谈丙珍 | ||
二组 |
张双枝 |
许家才 |
姚登全 | ||||
三组 |
姚海燕、张扬军 |
许家才 |
黄凤琼、黄昌礼 | ||||
四组 |
钟大超 |
冯雪敏 |
石学祥、石学江 | ||||
新建村 |
一组 |
王志祥 |
何俊慧 |
王伟 |
向业兵 | ||
二组 |
白孝中 |
李林恒 |
李成林 | ||||
三组 |
谢怀书、李帅 |
李勇胜 |
李财福 | ||||
四组 |
曾鹏 |
蓝锋雪 |
吴付碧 | ||||
五组 |
赵巧云 |
张态福 |
石国素 | ||||
六组 |
程芝发 |
张娅 |
杨茂林 | ||||
小南海村 |
一组 |
黄桂荣 |
戴雨芹 |
张旭凤 |
袁鸿福 |
李方学 | |
二组 |
李晓林 |
赵斌 |
何贵树 | ||||
三组 |
陈兵、费秋菊 |
管平 |
孙国友 | ||||
四组 |
陶浩、向艳林 |
肖厅 |
郭永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