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承担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以及机关管理、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等职责。主要负责基层智治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处突等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四板块”社会治理和服务管理力量,承担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分析研判、事件流转交办、绩效评估考核等工作,形成网格事项及事件的受理、分析、流转、处置、督办、反馈、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联络、群团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经济发展、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民政、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公安、司法、信访、平安综治、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民兵、消防救援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