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极镇农业防旱抗旱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极府发〔2022〕138号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极镇农业防旱抗旱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为适应当前农业旱情形势变化,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科技防旱抗旱减灾工作的通知》(黔江农业农村委函〔2022〕35号)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太极镇农业防旱抗旱减灾应急预案》,现将《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黔江区太极镇农业防旱抗旱减灾应急预案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黔江区太极镇农业防旱抗旱减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防旱抗旱减灾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对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防旱抗旱工作的阶段性、紧迫性、严峻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抗旱为主的农业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强化责任担当,推进科学抗旱,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2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办、站、 所、中心大队、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
按照原农业部《农业防旱抗旱减灾应急预案》、区农业农村委《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太极镇农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极镇范围内发生的干旱、低温冻害、洪涝、风雹等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成立太极镇农业防旱抗旱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分管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平安办、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中心、派出所、中小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镇的防旱抗旱、抗击和灾后生产自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服务中心和应急办联合办公,由王绍斌同志负责处理农业抗旱救灾日常业务,应急办处理应急工作日常业务。
具体职责为:
2.1.1组长:全面部署农业防旱抗旱减灾的各项工作。
2.1.2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坚守岗位,指挥调度。做好农业防旱抗旱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救灾队伍实施抢险行动及灾后自救工作。对农业防旱抗旱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2.1.3成员:依照职责分工,承担农业防旱抗旱减灾领导小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
2.1.4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制定农业防旱看航工作计划,收集、汇总和上报相关信息。
2.1.5镇农业中心、大队:在接到农业减灾预报或发生灾害后,按照责任范围,迅速开展、落实、检查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要明确责任,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共同防御和抗击农业自然灾害。
3 预警、预防
3.1灾害预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镇气象站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然灾害发生趋势会商。接收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持续干旱,立即向各村(社区)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3.2预防准备
3.2.1组织、思想准备。农业干旱预警发出后,领导小组、农业中心、大队、各村(社区)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安排应急值班人员。加强宣传,强化各村(社区)重点基地和专业大户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防旱抗旱意识,做好防旱抗旱的思想准备。
3.2.2工程准备。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指导农民群众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2.3物资、技术准备。农业部门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防疫物资、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开展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2.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大风暴雨灾害前,领导小组要协助各村(社区)及时组织转移人员、畜禽、设备等。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组织、指导农民采取覆盖等相应防范措施。
3.3灾情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社区)在灾情发生1个小时内向镇农业中心报告,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要核实灾情灾况并向镇应急和区农业农村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造成特大农业损失的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并同时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时,应先报告农业灾害发生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核实,24小时内补报灾害详情。
3.3.2报送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种植业(包括粮、油、菜、果、茶等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损失程度,养殖业(包括生猪、牲畜、家禽、渔业等动物)受灾、死亡和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 灾情统计
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抗灾抢险情况,统计农业受灾损失情况。镇农业服务中心上报受灾情况,评估受灾损失,由专职人员汇总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主动与水利部门沟通,随时掌握农田灌溉、农田排涝,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情况。
5.1.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6.2信息保障
各村(社区)及镇重大农业防旱抗旱领导小组应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3职责保障
镇农业防旱抗旱领导小组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防旱抗旱减灾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4宣传保障
深入受灾区域,指导种植户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各村(社)要统筹资源和技术力量,加强对重点灾害地区的技术指导。调动专家随时做好应急准备,根据灾情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推动技术应对措施落地。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农业抗旱救灾工作,形成抗旱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千方百计夺取丰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