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用电宣传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1〕—251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全用电宣传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
为践行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提升全镇安全用电水平,聚焦触电伤害,聚焦安全用电,聚焦乡村振兴,聚焦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开展专题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经与供电部门共同协商,特制订安全用电宣传制度,请遵照执行。
1.政府会同供电部门每年开展安全用电“六进”宣传活动(村社、客户、学校、特殊人群、定点场所、政府),确保覆盖率达100%,每年不少于6次。
2.供电部门每年6月、12月对“安全用电协管员”和鱼塘主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培训。
3.政府设立居民安全用电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落实专人管理,满足培训需要。
4.政府配备1辆安全用电宣传车辆,满足宣传、检查、监督、协调等工作。
5.供电部门会同“安全用电协管员”共同开展安全用电常识、触电高发季节安全警示、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方面宣传,在村委会、院坝集中等人口稠密地区,张贴宣传标语及宣传画册张贴,每村张贴宣传标语(图画)不得少于两处。
6.协调各级各类媒体采访报道,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