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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74893711E/2021-00001
  • 发文字号 太极府发〔2020〕140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12-30
  • 发布日期 2021-01-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太极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蚕桑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太极镇
  • 有效性

黔江区太极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蚕桑生产工作的通知

    太极府发〔2020〕140号

黔江区太极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蚕桑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队中心,乡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蚕桑生产工作,推动全乡蚕桑产业恢复性发展,促进蚕农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就做好2021年蚕桑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质量为重点,以效益为中心,以增收为目的,着力建设蚕桑“万担乡”,提升蚕桑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发展水平,为高质量打造“蚕桑小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乡新栽桑园面积300亩,认真做好桑园撂荒问题,全年计划养蚕8000张,产茧6500担,年产茧量继续稳住全区第一。着力把鹿子村培植成千担村,太极居委、李子村、石槽村、金团村产茧量600担以上,新陆村、太河村产茧量1500担以上,各村(社区)产茧量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20%以上。

三、奖扶政策

(一)新栽桑补助。对新建桑园连片达20亩以上且使用挖机整地的,由乡财政补贴挖机费200元/亩。村级集体经济新栽桑不再重复享受挖机整地补助。

(二)新建养蚕设施设备补助。每新建一个合格的共育室,乡财政补助1.2万元,配套蚕箔补助30元/个。

(三)小蚕共育补助。对小蚕专业共育户每成功共育并供蚕农使用的蚕种,乡财政补助共育户8元/张。

(四)生产奖励补助政策

1.产茧大户激励奖。为了鼓励大户养蚕积极性,以产茧担数和领种张数核定,对年产茧20—30担(不含30担)乡财政奖励5元/担,30(含30担)—50担(不含50担)乡财政奖励10元/担,50(含50担)—100担(不含100担)乡财政奖励20元/担,100担及以上乡财政奖励30元/担。

2.千担村及500担村建设奖励。对在2020年产茧量基础上增产20%且达到500担以上的村奖励1000元;对在2020年产茧量基础上增产20%且达到1000担以上的村奖励2000元。

3.村(居)生产组织费奖励。对产茧量超2020年基数的村(居)按12元/担奖励,未超过基数的不予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联系村(居)领导、驻村包组干部、村(居)干部、乡桑蚕站技术员为成员的蚕桑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蚕桑产业发展规划、考核,恢复性发展蚕桑产业。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驻村包组干部、各村干部要对照目标、细化任务,采取乡村两级干部包村包组包户、大户包小户的办法,积极组织蚕农搞好生产工作;桑蚕站技术人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分村包片、深入一线做好技术指导服务。严厉打击非法收茧售茧行为。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继续执行太极乡驻组干部每月至少3次走访蚕农制度,每月汇总,每月通报,年底算账。各村要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生产组织奖激励效益,不断把蚕桑产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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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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