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田府发〔2020〕17号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通过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建设“田园风情、清凉水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建设“田园风情,清凉水田”为目标,结合“两城同创”工作,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改厕为重点,实现全乡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形成具有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整治任务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一)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沟渠塘堰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垃圾,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的收运处理体系。鼓励农户开展垃圾分类、简化、回收处理。
(二)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集镇建成区实行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的院落修建三格化粪池;对农村旱厕进行厕所改造,2020年预计新改造农村旱厕120户。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
(三)制定村民规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卫生定时打扫、物品定点摆放、畜禽定点饲养;勤洗、勤扫、勤捡;阳沟院坝一码平、柴禾粮菜一展齐、鞋子帕子一条线、家具灶具无一尘。
(四)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田园风情,清凉水田”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宜居宜业宜旅的美丽村庄。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协调,督导组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艳
副组长:赵 刚 胡长兴
成 员:何泽洪 杨春波 龚玉明 龚明锦 田维富
何剑锋
由赵刚同志、胡长兴同志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务,各驻村领导负责督促各村(居)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人员设置
为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将各村(居)的非全日制公益岗位人员、生态护林员、护路员、临时防疫员、保洁员等人员进行整合使用,由各村(居)统一划分划分责任区域,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
各村(居)书记为各村(居)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对领导小组负责。乡驻村干部、村联系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区域保洁员工作落实。(具体责任分配见附件)
(三)督查督导
由赵刚同志、胡长兴同志牵头负责各村(居)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和问责,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配合负责现场督查验收和考核。
(四)考核管理
由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安排每月定时与不定时进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
1、对检查验收不合格区域的保洁人员每次扣50元,对三次不合格的保洁人员辞退,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保洁人员作辞退处理;对乡驻村干部一次扣200元平时考核,村联系组干部一次扣50元。
2、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所在村(居)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通报的村(居)给予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诫勉谈话。
3、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对工作先进的村(居)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落后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
本方案试行至6月1日,未尽事宜由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补充。
附件: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责任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