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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774/2021-00011
  • 发文字号 水市府发〔2020〕25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3-02
  • 发布日期 2021-01-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水市府发〔2020〕25号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村(居),乡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长效机制,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帅仕波  乡 长

副组长:郑东斌   副乡长

成 员:汪 文 王章明 冉儒林 张太明 李美仙

        樊 瑜 侯 芳 李林合 陈伦辉 刘玉山

        周成富 张伟华 杨振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林合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附1:黔江区水市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2:水市乡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机构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黔江区水市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继续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乡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特别是对水市乡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 个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进行监管。

二、处置原则

水市乡农业中心在水市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乡级有关部门在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指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工作。

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健康损害和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按照“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有效使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启动预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水市乡人民政府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农委,组织相关部门评估专家,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核定级别,开展处置。事件发生后,根据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由乡人民政府乡长帅仕波担任组长,分管农业的领导郑东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汪文、王章明、石柳波、冉儒林、张太明、李美仙、杨爱军、候芳、张伟华、刘玉山、李林合、陈伦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林合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在水市乡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Ⅲ级、Ⅳ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是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4、事件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

5、事件处置组。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封存、召回问题农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

1、预测预警。水市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隐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议。

2、事件报告。水市乡农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3、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藏、运输单位和个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单位;乡级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报告程序。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原则,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乡农业服务中心应当在2个小时内通过当地政府向区农委报告;区农委收到报告应当立即处理,并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区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报告要求。事件发生地乡人民政府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

6、事件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评估是为了核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评估内容包括:事件农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

7、级别核定。事发地乡人民政府与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事件评估结果核定事件级别。

8、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由农业部报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实施;Ⅱ级响应,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事件处置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处置,农业部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指导。

(2)指挥协调。①乡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②乡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3)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责任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响应终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即终止,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随即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水市乡人民政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6)总结报告。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乡级农业服务中心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过程,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区政府、区农委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水市乡人民政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由乡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农委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情况。

2、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

3、物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由乡人民政府上报区政府财政解决。

六、监督管理

1、奖励与责任。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根据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宣教培训。水市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2-5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七、救援电话。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电话:79466001。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水市乡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机构

一、指挥调度组:

组  长:帅仕波

副组长:郑东斌

成  员:汪  文、王章明、石柳波、冉儒林、张太明

        李美仙、樊  瑜、候  芳、张伟华、刘玉山、李林合、陈伦辉

二、现场处置组:

组长:石柳波

副组长:郑东斌   张伟华

成员:刘玉山   龚节江  周成富  谢  均  李林合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石柳波

副组长:郑东斌  杨振东

成员:杨文光  田春艳  文  章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美仙

副组长:侯  芳

成  员:樊  瑜  任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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