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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774/2024-00040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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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4-07-15
  • 发布日期 2024-07-1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市镇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社区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3年,我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独立核算单位1个,我镇内设机构17个,含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人大办、行政综合执法办;7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收入总计2708.30万元,支出总计2708.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46万元,降幅14.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70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38万元,降幅1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8.3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70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46万元,降幅14.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69.88万元,占54.27%;项目支出1238.41万元,占45.73%。

4.结转结余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8.3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2.46万元,降幅14.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2.14万元,降幅1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89万元,增幅67.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松材线虫病防治、蚕桑产业发展项目、防汛抗旱救灾、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2.24万元,降幅17.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3.89万元,增长67.76%。主要原因财政追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松材线虫病防治、蚕桑产业发展项目、防汛抗旱救灾、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水市镇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支出549.12万元,占21.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73万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雪亮工程”建设使用费、同时非税返还资金通过追加拨款等。

(2)公共安全支出4.8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08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8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乡镇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3.65万元,占16.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11万元,增长35.2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丧葬抚恤费、“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等。

(5)卫生健康支出123.80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7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国家计划生育两项奖励扶助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

(6)节能环保支出342.13万元,占1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25万元,增长382.6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等。

(7)农林水支出732.27万元,占2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23万元,增长97.3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扶持资金、产业就业帮扶资金、村治理积分制超市建设和物资兑换奖补资金、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杨柳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等。

(8)交通运输支出109万元,占4.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差经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60.95万元,占2.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2万元,降低21.6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资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63万元,占6.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4万元,增长17.9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经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等。

(11)其他支出5.8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老年(赶集)食堂补助资金、居家留守老人移风易俗关心关爱资金、购买服务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94万元,增幅13.5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伙食补助、医疗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1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6万元,降幅11.18%,主要原因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强化支出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支单位水电费、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广告宣传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络报刊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77万元,增幅263.2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奖补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等。本年支出12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77万元,增幅263.2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奖补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经费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万元,降幅21.30%,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水市镇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水市镇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水市镇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日常维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38.0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降幅0.28%。主要原因是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水市镇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6.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各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区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降幅8.2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降幅8.37%。主要原因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水市镇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0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7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水市镇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降幅15.04%,主要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万元,降幅71.23%,主要是本年度新招录人员培训及事业工勤转岗培训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水电费、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广告宣传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络报刊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7万元,降幅28.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4项,涉及资金1399.8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整体监控

项目编码:

50011400023P000086

自评总分:

99.65

项目主管部门:

927-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

财政归口处室:

010-乡财科

部门联系人:

陈雪辉

联系电话:

191122105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5,465,038.13

29,152,329.11

28,133,285.15

其中:财政拨款

15,465,038.13

29,152,329.11

28,133,285.15

96.5

10.00

9.65

一般公共预算

15,405,392.33

27,868,207.31

26,894,563.35

96.5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镇政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管理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确保镇政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管理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确保镇政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管理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做到高质高效。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

0

100

20

20

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

0

100

20

20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完成编制收入预算、规范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年中预算过程按照预算金额严格执行。

1532

1532

0

100

20

20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村(社区)运转有效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

0

100

15

15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待遇留人、政策留人、情感留人,确保人力资源可持续,留住人才。

定性

高中低

1

0

100

15

15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4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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