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水市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镇工作目标,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遵循,2023年年初,根据依法治镇委员会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水市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计划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并将法治政府工作列入日常重要考核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考核、年终有总结,切实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的核心要义,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好“十一个坚持”。
二、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
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深入研究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要内容以及重庆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镇政府加快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水市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领导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讨法治建设问题,制定了《2023年黔江区水市镇领导班子学法计划》及《2023年水市镇普法责任清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促进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为有效提升全镇干部、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我镇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考取了行政执法证,圆满完成学法考试任务,通过学法考试,提高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更好发挥党统领全局、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作用。建立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制度,将法治素养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带头学法用法,营造良好氛围。主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主动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讲座4次,夯实全体职工应知应会法治知识,提升机关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此外,各科室、各社区(村)不定期学习业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在办理各项行政事务上法律法规拿捏准确,相关政策理解落实到位;形成了科室、社区(村)学法、依法办事、有据可查的良好氛围,全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带头履职尽责,落实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党委书记任工作组组长。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思想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职能办公室,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本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带头自查迎检,提升工作质量。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治安防控、信访维稳、普法宣传等有关情况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认真开展了全面自查,严格对照“一规划两纲要”及黔江区2制定出台的《重庆市黔江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黔江委发〔2021〕14号)《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黔江委发〔2022〕9号)《重庆市黔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黔江委发〔2021〕15号)(以下简称《三个方案》)实施以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大重点领域的推进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对照督查清单,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准备。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四、抓好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基层普法社会力量,培养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部署,选任“法律明白人”36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25人,各村(社区)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在遇到法律难题、发生矛盾纠纷时村(居)民用得上、找得到。
高度重视法治社会氛围的培养,切实把普法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形成了点面结合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一是着力形成广泛的普法宣传面,利用特殊节假日,推动普法进校园、进社区,在各大休闲公园、文化广场等地,采用宣传册、宣传条幅、现场法律咨询、流动车辆广播等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与基层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春秋开学季在水市中心校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莎姐守未”法治教育专题讲座,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6.26"禁毒宣传日、九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防11.9宣传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学习,,全方位提高广大干群的法治意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五、聚焦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打造安心、放心、舒心、顺心的法治营商环境。2023年共审批服务23件,全部实现网上办,快速高效,为企业排难解忧16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六、党建引领网格强化基层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抓好基层治理队伍及网格建设,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镇现有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32个人民调解员。共建成镇综治中心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个。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违法犯罪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任务分工,在中心统筹协调下,实施目标管理,落实矛盾化解责任,并对当前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做了总结部署,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维护水市镇平安稳定。
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和“四个平台”运行管理,推进全科网格责任捆绑、功能提升。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要求,将信访诉求进行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分类处置。我镇坚持不断优化矛盾纠纷解决途径,推行重点矛盾纠纷专班协调机制。2023年我镇共排查出社会矛盾纠纷案件225宗,成功调处225宗,办结率100%,法律咨询超280次,主要涉及劳资纠纷、人身损害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土地纠纷、家庭矛盾等类型。确保麒麟风电和水市红色长征文化公园等区级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没有因调解不成而造成矛盾激化、民转刑案件及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的维护了辖区内的稳定。
七、存在的问题
我镇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加强。目前,我镇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名,其中在编人员1名,临聘人员1名,法律顾问1人,拥有法律专业基础人员仅2名,在人员配备及专业素养方面相对薄弱;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3名,虽然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但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与普法有效衔接仍然不足,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普法形式相对单一,针对性亟待提升;三是全民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在涉及个人利益时,少数群众习惯于“信访不信法”,在个人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习惯依赖于信访而不是相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四是个别部门在法治实践上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有脱节的情况出现,影响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区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把握国家“依法治国”的治理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各项工作建设,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学习的方式,在网络平台开设与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课程,在线下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讲解,开展研讨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同时倡导全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带头学法、带头用法,上行下效。引入专业法律专家学者、职业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法律人才参与镇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大大提高镇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改革,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优化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率。始终严格落实属地原则,镇党委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健全工作各项制度,如矛盾纠纷预防、执政执法检查监督、档案记录保管等制度。针对辖区案件主要类型及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坚持应调尽调,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继续加大法治建设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借助“互联网+”的模式,完善线上平台建设,利用网络载体发布法律知识,让居民群众利用空闲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引导广大居民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定期为所属村(社区)举办普法讲座工作,积极为广大居民群众宣讲政策、释疑解难、化解矛盾,让广大居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督促领导班子及其他干部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及时查处、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