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杉岭乡稳定粮食生产和加强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杉岭府发〔2021〕31号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杉岭乡稳定粮食生产和加强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乡级各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保障粮食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陈敏尔书记、唐良智市长在2021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各乡镇街道、委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稳定粮食生产对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上来,坚决完成全年粮食面积产量任务。现将《2021年杉岭乡稳定粮食生产和加强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居)委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杉岭乡稳定粮食生产和加强农药、肥料监管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背景下,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稳定粮食生产,是农业农村工作头等大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要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着力稳口粮、增玉米,增加农产品供给。进一步提高单产水平,推广使用良种,集成示范高质高效模式,发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旱涝等自然灾害防范,突出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强化措施落实,全力以赴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确保2021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面积不低于19900亩,总产量不低于6505吨。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千方百计稳定种植面积
1.严格落实生产任务。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村(社区)要围绕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各村农业产业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杉岭府发〔2021〕24号)下达的粮油生产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把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在稳定油菜、春洋芋等小春作物面积的基础上,务必确保大春水稻、玉米等粮油作物重要农产品播种面积、总产量只增不减,稳步扩大豆类作物种植面积,务必抓紧抓实任务落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抓好油菜、春洋芋等在土小春作物田间管理,全力夺取夏粮丰收。
2.用好用足耕地资源。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去年种粮的耕地今年必须种粮,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统筹利用撂荒地,开发利用冬闲田,通过间(套)作、轮作等措施提高耕地复种,充分挖掘粮食面积潜力。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培育壮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种植粮食作物。
3.精准发力优化粮食结构。调优品种结构,加大米质达到国标三级及以上和部颁二级及以上优质稻品种、含油率43%以上的油菜品种推广力度。因地制宜发展鲜食糯玉米及青贮玉米,提升鲜食和加工型薯类、荞麦、杂粮、杂豆等特色作物。
(二)多措施并举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1.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搞好指导服务,提高稳产增产、防灾减灾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
2.开展种子市场和制种基地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品种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3.推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落实好2021—2023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粮食生产机械的购置补贴,将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等主要粮食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三)坚持不懈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1.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确保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着力提升耕地质量。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深翻整地等用地养地结合的措施,持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粮食生产环节减损。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广发芽率高、适宜机收、易储存等优良品种。推广精量半精量播种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合理确定用种量。
(四)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1.落实稳定生产扶持政策。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统筹利用社会化服务等资金,扶持和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因地制宜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服务,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提高种植水平和效益,稳定种粮收益。
2.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控。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的要求,组织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确保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坚持治早治小、全力扑杀的原则,提早做好防控物资准备。抓好以水稻二化螟、“两迁”害虫、稻水象甲、稻瘟病和马铃薯晚疫病、油菜菌核病等为重点的重大病虫害防控。聚焦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期,做好监测预警,落实关键技术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3.做好农资供应监管。要紧盯种子等重要农资正常储运和流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确保农资及时进村入户。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哄抬物价,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农资质量监管。
4.发挥粮食安全考核“指挥棒”作用。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将粮食“两稳”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畴,激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内生动力。
二、加强农药监管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1.压实农药监管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农药属地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农药安全生产监管及“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农药安全监管责任,构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齐抓共管的机制。
2.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检查调研制度,督促指导农药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1.加强生产经营许可证后监管。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和重点农药经营门店,全面开展证后条件再核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获证经营门店是否符合发证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许可证。
2.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年抽查不少于20个样品。随机抽查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专项抽查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等问题。加密抽查“黑名单”农药企业的产品。
3.深入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围绕农药经营、使用环节,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经营环节上,重点检查实体店和网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过期农药、鼠药、卫生用农药、“仅限出口”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以及农药经营台账记录和农药存放安全隐患等。使用环节上,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
4.加大农药执法力度。加强区域协助、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的方式,对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专供出口转内销等行为,重点查处林丹、硫丹、百草枯、2,4-滴丁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等以及蔬菜生产上禁用的地虫硫磷、特丁硫磷等禁用农药。对于跨辖区的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要互通情况、协作查处。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切实净化农药市场。
(三)加强科学用药指导
1.加强安全用药指导。加强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开展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等科学用药示范推广,力求做到科学选药、精准施药、安全用药。积极引导群众尽量少用或不用除草剂。
2.深入推进科学用药。大力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通过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替代高毒农药等措施,大力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科学用药技术集成应用,不断提高农药利用率,实现农药减量增效。
3.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督促农药经营者履行农药包装物回收义务,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因地制宜布设回收站点,建立健全回收体系,探索适宜本地的回收模式。
三、加强肥料监管
(一)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
在用肥备肥高峰时期,乡执法大队要加强全乡肥料行业执法监管,建立肥料行业管理台账,维护农民和企业合法利益。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保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要积极探索实施肥料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肥料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差异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