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岭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杉岭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宣传部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始终贯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把坚持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学领悟关于法治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委、政府的“第一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内容,按照“集中领学、中心发言、交流研讨、总结讲话”的程序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融媒体教育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形成浓厚学习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和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党政办、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社事办、乡建环保办、财政所等相关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使依法行政工作主体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在涉及乡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乡政府党政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完善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一是积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较完整的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二是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2023年,回复群众来访46件次,回复网络问政80余条,有效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以政务公开促进文明执法,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信访接待等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共有行政权力135项,包含接受区消防支队、区交巡警二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委托执法权力7项。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550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10个。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责任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形成了齐抓共管、依法治乡的局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制度。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乡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工作中能够掌握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2023年新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1人,均已通过考核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执法人员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我乡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一是以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在“3月法治宣传月”、“八五”普法、“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利用赶集日开展集中宣传,向广大群众散发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场次,形成学法普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平时则在集镇、路口等醒目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并将之纳入常态化工作中。二是开辟宣传专栏。以宣传栏、黑板报、展板、广播、LED显示屏等为宣传平台,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全乡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三是组织各类互动宣传。实行乡、村干部轮流坐班制,为群众反映问题、献计献策搭建平台;在乡机关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以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四是法治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结合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帮扶我乡的契机,依托帮扶单位优势,打造“杉岭乡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大院”,形成1+2+4+N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七)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山岭。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访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和法律责任,为群众诉求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乡村两级调委会,并建立星级调解室6个,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排查调处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村赡养等热难点问题而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2023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6件,化解率100%,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
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不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档案材料不够齐全,资料台帐有待完善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治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监督办法,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