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地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统计、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综合协调、文秘、文电收发、公文审核、机要保密、印章管理、节能减排、公务用车、政务公开等,统筹乡政府综合性大型会议和活动安排等。
(二)党群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专业合作社发展、“三资”清理、统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农村道路建设及养护等。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核查申报、“三留”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孕优工作;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气象信息发布等。
(五)平安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消防、安全稳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救灾救济、农房保险收缴及赔付、片区救灾仓库管理、劝导站管理等。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保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援助和帮扶,合理反映、处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诉求等。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人大办公室。主要负责乡人大代表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乡人大年度工作计划;筹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乡人大代表的日常培训、考察、视察和学习等工作;处理上级人大和本级党委、主席团交办的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放管服”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领域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纪检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传统产业,水果、蔬菜、水产等特色效益农业的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农业、畜牧、渔业水产等的技术推广与服务,农机补贴等。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体育、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文化繁育;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及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文物保护和发展;农家书屋、文化电台等免费开放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科普宣传教育;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旅游宣传营销等。
(十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放管服”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领域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和保险筹集以及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意外保险收缴及赔付等社会保险服务;养老院、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就业与再就业。
(十五)产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森林防火、管护,林业绿化,退耕还林核实验收、申报,植树造林,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水资源保护;蚕桑产业的具体服务工作。
(十六)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武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