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基层政府应对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一氧化碳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置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同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村居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部门、本村居范围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各村居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镇长为总指挥,政法委员为副总指挥,镇平安法治办、镇民生服务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石家派出所、石家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制定应急处置决策和措施,部署应急救援工作任务。
3.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4.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镇平安法治办、石家派出所、石家消防队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营救被困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运治疗,保障中毒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后勤保障组:由镇民生服务办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集、调配和供应,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需求,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石家派出所民警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5.事故调查组:由镇平安法治办、石家派出所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宣传报道组: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预警与应急处置
(一)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信息监测网络,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及时掌握事故动态信息。发现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应急指挥中心。
2.预警发布:镇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监测信息和事故风险评估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可通过乡村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二)应急处置
1.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地村居或相关部门要立即向镇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伤亡情况、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镇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2.应急响应:镇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抢险救援组:迅速进入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困人员,如破拆门窗、通风换气等,确保被困人员尽快脱离危险环境。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排除其他安全隐患,防止事故扩大。
(2)医疗救护组:在事故现场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如吸氧、心肺复苏等。根据中毒人员的病情,及时安排转运至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在转运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中毒人员的生命体征,确保转运安全。
(3)后勤保障组:及时筹集和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如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物、帐篷等生活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治安保卫组:在事故现场周边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治安巡逻,防止发生盗窃、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认定事故责任。在调查过程中,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6)宣传报道组: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3.扩大应急:当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镇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调动更多的应急救援资源,开展扩大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结束: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中毒人员得到妥善救治,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后,由镇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结束,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镇民生服务办、各村居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救助和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镇卫生院要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康复人员进行跟踪随访,提供必要的康复指导和医疗服务,确保中毒人员身体完全康复。
(二)事故调查与评估
1.事故调查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2.镇应急指挥中心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镇平安法治办、石家派出所、石家卫生院、石家消防队等专业队伍为骨干,以镇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物资保障:镇民生服务办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一氧化碳中毒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三)经费保障:镇民生服务办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预防、应急救援、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的支出,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应急救援工作组、事故现场以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各部门、各村居要明确应急通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村居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是在冬季取暖季节来临前,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培训
镇应急指挥中心要定期组织各应急救援工作组人员、镇村干部、网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和各自职责,掌握应急救援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急救知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镇应急指挥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各部门、各村居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石家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各村居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村居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镇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