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镇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 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镇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
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石家镇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石家镇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移风易俗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渝府办发〔2024〕93号)《重庆市黔江区深化殡葬改革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黔江府办发〔2024〕30号)《重庆市黔江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黔江民政发〔2024〕30号)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我镇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违规治丧、非殡仪专用车辆接运遗体、散埋乱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重点,推动殡葬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殡葬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群众的认同感不断增强,推动形成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规范殡葬活动。一是规范承办丧事行为。在尊重本地习俗和历史文化基础上,提倡文明坐夜,操办丧事原则上不超过3天,不搭设舞台,不开展吹拉弹唱、封建迷信等活动,不设置低俗媚俗庸俗祭品,不使用电子礼炮和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特殊情况搭设灵棚不得超过自家屋檐,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文明治丧示范区(6个街道办事处)内公民死亡后,应当在殡仪馆内进行殡仪殡殓活动,并安葬在仰头山公墓或乡镇公益性公墓。殡仪馆为群众提供文明、节俭集中告别服务、奏放哀乐进行吊唁。文明治丧示范区外公民死亡后,可在丧属家中办理丧事,并遵守上述规定。二是规范治丧守灵行为。派出所对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加强对治丧活动中营利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三是规范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对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正向引导他们在群众中的“话语权”,将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吸纳加入殡葬行业协会,引导殡葬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殡葬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
(二)协同强化综合监管。以预防为主,疏导为辅,执法为盾,强化“防”“疏”“治”综合效能。一是加强文明治丧巡查。落实一台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治丧巡逻宣传。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平安法治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加强治丧行为监管,对集镇范围内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私搭灵棚、占道治丧、燃放鞭炮、以及占用耕地林地违规治丧行为依法处置。二是加强非殡仪专用车辆专项整治。平安法治办、派出所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的巡查和查处。三是加强殡葬从业人员服务收费管理。镇民生服务办、便民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项目收费和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强殡葬改革宣传。一是印发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倡议书。采取群众会、院坝会、广播、LED、微信群等形式,发放倡议书,广泛开展宣传。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丧葬事宜报备规定。推动将“两代表一委员”带头遵守殡葬法规政策情况纳入监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共树文明治丧新风。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轻群众负担、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群众会、院坝会、通告、网格群、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全民大讨论、签订承诺书、修订村规民约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破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建立殡葬改革工作制度体系。镇政府成立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专班,负责全镇违规治丧、散埋乱葬、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的监督、指导和查处。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镇级部门负责人、村社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
(二)明确时间步骤。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9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殡葬改革政策移风易俗的宣传,开展殡葬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院坝活动。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3月)。镇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典型,形成执法震慑力。从丧葬的各个环节入手,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整治,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殡葬理念,旗帜鲜明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三是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4-7月)。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社在2025年7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强化协同联动。一是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等,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和事前告知制度及殡葬信息员奖惩制度,殡葬信息员掌握丧情信息后,8小时内将丧情信息报告镇专班,并在第一时间上门告知丧户遵守文明治丧相关规定和“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二是加强殡葬从业人员协同配合。引导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加入行业协会,服从管理,发动他们成为殡葬改革的宣传员。利用他们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深入村社区征求民意、引导民俗民情、疏导群众情绪,精准把脉本辖区殡葬改革难点,构筑政府和基层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引导群众改变丧葬陋习,让殡葬改革宣传更有乡情和温度。三是强化监督执法。镇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要通力合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综合执法。
(四)严格考核督查。镇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专班将严格督查和考核,对贯彻落实殡葬改革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村社给予通报批评,通报后未整改到位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责任未落实的,坚决予以问责。要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遵守殡葬改革政策规定情况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持续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