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
石家府发〔2020〕63号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大学生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现将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
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我区参军入伍的大学生,除享受现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考试升学加分、国家资助学费、退役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就业服务、入伍经济补助等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①重庆市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统一保障,各区县征兵办负责发放。②我区对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分别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并对批准入伍到西藏、新疆的增加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二、服兵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我市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我区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我区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三、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流程。高校结合实际,按照部队有关管理规定,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在线答辩,为入伍大学毕业生按时按质毕业提供便利。
四、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先安排服役方向。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大学毕业生随到随检,“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入伍,并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专科大学生(含新生、在校生)退役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政策予以优先落实,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渠道。①按照重庆市政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等工作,每年安排黔江区自主招录(聘)行政、事业岗位数量(政策性计划安置除外)5%—10%的比例,面向入伍地为黔江区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②入伍地为黔江区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的,在符合报考条件下,实行加分政策。
八、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业帮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现有教学力量,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补课、单独辅导等服务,帮助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顺利完成学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