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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51A/2024-0004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8-15
  • 发布日期 2020-08-15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石家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



石家府发〔202063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大学生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现将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

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我区参军入伍的大学生,除享受现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考试升学加分、国家资助学费、退役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就业服务、入伍经济补助等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重庆市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所需经费由市征兵办统一保障,各区县征兵办负责发放。我区对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分别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并对批准入伍到西藏、新疆的增加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二、服兵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我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我区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我区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三、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流程。高校结合实际,按照部队有关管理规定,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在线答辩,为入伍大学毕业生按时按质毕业提供便利。

四、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先安排服役方向。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大学毕业生随到随检,“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入伍,并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专科学生(含新生、在校生退役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政策予以优先落实,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七、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渠道。①按照重庆市政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等工作,每年安排黔江区自主招录(聘)行政、事业岗位数量(政策性计划安置除外)5%—10%的比例,面向入伍地为黔江区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入伍地为黔江区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我区区属国有企业的,在符合报考条件下,实行加分政策。

八、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业帮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现有教学力量,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补课、单独辅导等服务,帮助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顺利完成学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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