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黔江委发〔2016〕29号)文件精神,我镇紧紧围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为建设平安石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步发展。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以齐抓共建为重点,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渐趋完善
1.组织领导有力。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和适时督查工作运行情况。三是认真学习转发相关职责实施办法,细化建立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镇党委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2.齐抓共建有方。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制度,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上,配合时事积极开展专题活动和业务培训。各村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由村党支部书记亲自领导,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把法治建设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3.多方保障有效。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以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
1.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多方监督、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要决策与人事任免实行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尊重公民与党员的民主权利。邀请人大代表对实事工程进行视察和督察与监督,及时矫正政府决策。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科学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
3.加强权力监督管理。我镇进一步扩大单位事务接受监督管理的范围。镇党委、政府时刻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同时做好各类意见、建议的汇总、督办和落实,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影响。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一是有效落实“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镇“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六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是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方面,我们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今年12.4为国际宪法日,我镇借机开展宣传活动,在人流量大的场所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普法。另一方面。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的所有中小学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再次,抓好村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政府”宣传活动,为村民宣传与农村密切相关的土地、计生、妇女、劳动等相关的法律知识。2018年,我镇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均得到有效化解。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
镇党委政府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的特点和规律,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谅解宽容、文明法治、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是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提建议、意见和申诉的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按法律途径、程序有序上访。
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管理。加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按照“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明年普法任务的完成。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共建和谐、平安桃渚。
(二)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切实加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三)巩固宣传阵地,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农民和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定期排查、敏感时期排查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案责任制,镇领导牵头负责调处,及时将矛盾消化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群体集体越级进京或到市上访事件。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