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石会镇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石会镇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51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特制定《2024年石会镇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石会镇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促进石会镇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黔江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51号)要求,结合石会镇水产养殖业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落实
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渔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区)、各水产养殖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五大行动” 摆上重要工作位置,以实施“五大行动”为抓手,协调推进黔江水产养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全镇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具体实施和指导“五大行动”业务开展;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负责抓好辖区内“五大行动”工作落实。同时,通过产业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积极构建渔业主管部门、技术推广机构和各类养殖业主高度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的“五大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推进
在前几年“五大行动”的基础上,以扩规模、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增效果为着力点,以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加大工厂化养殖、流水养殖等设施渔业以及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养殖尾水综合治理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多措并举,抓点带面,高标准打造一批代表性好、展示度高的“五大行动”试验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市级“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要以培育骨干基地为引领,加强技术模式集成和示范,以“五大行动”内容全覆盖为目标,落实落细具体目标任务。做到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得到广泛应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尾水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药使用量大幅下降,配合饲料替代率显著提升,水产优良品种覆盖率明显提高,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优美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基本形成。
(一)积极创建“五大行动”骨干基地。
按照市级“五大行动”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有条件的养殖场创建“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认定工作,力争完成骨干基地面积占区内水产养殖总面积20%的工作目标,以骨干基地示范践行“五大行动”,推动黔江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
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完善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提升稻田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全镇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加大中型水库等大水面的渔业开发,通过投放滤食性鱼类,发挥鱼类“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功能,全年发展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856亩以上;推广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室内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圈养、漏斗形池塘循环水养殖等模式,熟化技术,提高水产养殖机械化、设施化水平;持续开展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老旧池塘实施生态化改造。
(三)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
熟化集成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根据不同地域特点、池塘及养殖品种差异,因地制宜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大力推广池塘鱼菜共生、池塘原位生态湿地、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池塘底排污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一是举一反三全面推广。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形成产业良好发展的长效机制,熟化集成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重点加强养殖面积1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的尾水治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采取达标排放方式处理尾水的,应执行重庆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50/ 1544—2023)相关标准;采取综合利用方式的,应根据尾水利用方式和去向执行相应标准或规范,确保不污染环境。
(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坚持预防为主,推动科学用药、规范用药、减量用药要求,结合黔江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养殖者依法规范使用投入品,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执法培训、宣传活动等,切实开展兽药残留快检工作;加强疫病监测和防控,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将“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设为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按时报送病害监测信息,推广使用“鱼病远诊网”,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宣传贯彻《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大力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等技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通过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逐步改变使用冰鲜幼杂鱼养殖肉食性品种的传统观念和习惯。极运用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科普宣传等方式,加大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的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推动养殖主体改变投喂幼杂鱼的传统养殖观念,强化新型绿色模式养殖肉食性品种的理念和动力。
(六)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在全面完成全市第一次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名特优及土著品种的保种、育种及开发利用工作。
三、把握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实施
(一)部署准备(3-6月)。
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到各村(社区);选择确定推广点,开展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7-10月)。
按照水产养殖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做好技术推广和模式示范;利用建设稻渔、池塘基础设施之机,加强渔业生产技术指导,通过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结合“黔江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饲料、肥料、渔药等养殖投入品,完善“水产养殖三项记录”。
(三)总结提炼(11-12月)。
及时掌握和总结行动实施情况,按时报送信息动态。
四、强化行动保障,确保落实落地
(一)争取政策支持。
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充分利用即将出台的《2024年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水产养殖扶持政策及其他财政涉农项目,因地制宜,及早谋划水产项目,加大财政资金对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投入,支持养殖业主积极参加“五大行动”,统筹推进“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推动渔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责任落实。
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五大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技术和体系优势,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抓好行动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确保各项行动落地生效;做好技术服务推广和模式示范提炼,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切实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开展试验示范,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三)加大督查检查。
强化行政执法和公安、司法有效衔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投入品监管工作有力、有效。及时查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交流。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