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 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
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黔江环委办发〔2023〕13号文件要求,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经镇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和美丽黔江建设大会精神,全面落实黔江环委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可适当延长专项行动时间)。
(二)攻坚目标。2023年9—12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20天以上,不发生重污染天气;2024年1—3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6天以上,不发生重污染天气。
(三)攻坚思路。我镇今冬明春攻坚工作围绕力争完成空气优良天数任务和降低颗粒物浓度为目标。强力推进露天焚烧、扬尘治理、集镇烟熏腊制品管控、餐饮油烟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同时,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迭代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全力争取更多的高质量优良天。
(四)防控区域。黎明、关后、武陵、中元、工农等5个村(社区)为重点防控区域,其余村为一般控制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在全镇范围内构建“快速反应、即时处理”的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露天焚烧应急处置能力,减少露天焚烧现象。一是镇规建管理环保办、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二是各村(社区)深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火点处置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三是加强对“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禁烧区域、秸秆禁烧后果”等禁烧政策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提高禁止露天秸秆禁烧意识、转变禁烧观念,营造禁烧氛围。四是借鉴兄弟乡镇在秸秆收存处置的先进经验,给群众“找路子、出点子”,整体提升露天焚烧整治效果。五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法律法规,推动群众合法、守法鸣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按照“严控新增量、逐步去存量、管控现有量”的原则,压紧压实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属地和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减少餐饮油烟投诉,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石会生态文明形象。一是各村居委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二是各村居委根据调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业主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和完成问题整治。三是镇规建管理环保办负责,依法审批、合理划定露天餐饮经营区域(含露天烧烤),依法查处重点区域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游摊活动等违法行为。四是镇应急办负责,对餐饮业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严格审批,确保主体市场准入合法规范,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餐饮违法行为。
(三)开展古法集中熏制腊制品工作。
镇级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齐抓共管,加大对集镇内小区、商品房楼顶、绿化用地等区域的隐藏熏制和露天熏制腊制品的管控力度,引导居民通过古法集中熏制点进行集中熏制,全面遏制集镇散、乱、露天等熏制行为。
(四)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以辖区企业、建筑施工及集镇道路扬尘为治理重点对象。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二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工地周边路段的冲洗和保洁。三是强化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冒装、洒漏等全过程监管。四是强化裸土及堆场覆盖。严格落实物料覆盖、密闭装卸等降尘措施。
(五)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达标整治。
围绕颗粒物与氮氧化物高排放行业实施达标整治。一是由规建办负责,各办站所积极配合,加强辖区锅炉、煤炉等设施达标排放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稀释排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二是规建办负责,各办站所积极配合,强化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耗材使用、运行参数、运行稳定性等情况的检查。三是由经济发展办负责,规建管理环保办积极配合,鼓励辖区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提升行业整体治理水平,对已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的企业,督促其按照相应标准排污。
(六)进一步强化空气污染预警应急应对。
一是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及时启动辖区预警应对工作,指导相关部门、企业有效开展污染应对。二是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严格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指导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督促企业在预警期间落实“一厂一策”方案。三是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督促引导水泥、砖瓦等行业按规定开展错峰生产,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切实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今冬明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分析石会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树立底线思维,梳理各项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措施,逐条逐项分析落实及完成情况,建立台账,查漏补缺,拉条建账,挂图作战。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镇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视情况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辖区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和实施量化问责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市级移交问题、区级发现问题整改缓慢、超时处置,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等行为,将采取书面预警、约谈、通报、量化问责、挂牌督办等措施并纳入年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污染期间污染特点和成因分析,通过常规监测与加强观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域空气质量进行全程预测,做好预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充分利用无人机、便携式设备、走航监测等先进技术,精准找污染源头,科学指导应急应对工作,提高污染源靶向治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在11月20日之前将攻坚行动细化方案报规建管理环保办。各村(社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每周一报,每周一上午将上一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镇规建管理环保办。次年4月5日前,各村社区要将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送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联系人:罗继兴,联系电话:023-79614016,邮箱:cqqjshljx@126.com)
附件:1.石会镇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石会镇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石会镇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石会镇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巡查整治工作,在全镇范围内构建“快速反应、即时处理”的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露天焚烧应急处置能力,减少露天焚烧现象,有效降低细颗粒物浓度,确保完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度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镇党群办:指导村(居)委扩大宣传面,把禁止露天焚烧宣传覆盖到村到户。通过张贴公告、倡议书及标语,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手段,提高群众知晓率,强化对露天焚烧案件的执法宣传,加大对露天焚烧有关规定及环境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露天焚烧的最新要求,引导公众自觉、主动减少露天焚烧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各村(居)委:负责严格落实露天焚烧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镇、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三级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具体干部,细化到村(社区)、组、地块,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确保火点处置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三)派出所:负责对在禁燃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罚款和相应处理,以形成震慑效应。
(四)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对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焚烧行为进行巡查整治。
负责按照《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集镇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杂草,非指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露天熏制腊肉情况的巡查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相关公司增加垃圾消运次数,真正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源头上有效遏制。
(五)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加强露天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集镇、景区周边20公里,高速公路、铁路及隧道口两侧5公里,河道、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2公里,以及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连片种植区域,落实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巡查整治。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负责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重林防指〔2021〕3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冬春战役”除治疫木焚烧过程的巡查监管,严禁在大气自动监测站5公里范围内开展疫木焚烧行为。
三、工作阶段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至10月)。镇上要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环卫作业单位进行调查宣传,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二)巡查整治阶段(11月至次年3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检查,对拒不执行禁止露天焚烧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整改后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在全镇不再发生露天焚烧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相关部门一把手要将做好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第一举措,亲自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落实责任,亲自调度指挥、亲自跟踪问效,层层压实管控责任,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排查,实现全方位、无缝隙管理,做到露天焚烧管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我镇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稳定。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露天焚烧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危害,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媒体报道或曝光,多层次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常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充分利用广播、LED、宣传栏、宣传标语等载体进行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并设置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焚烧秸秆、垃圾等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三)加强监管执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露天焚烧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禁烧规定而引发火灾、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村(居)委、相关部门在巡查整治阶段中,每月底向指定邮箱(cqqjshljx@126.com)报送巡查整治情况,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纳入全镇通报及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重点内容并严格逗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报镇纪委启动问责。
附件2
石会镇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一)进一步压实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属地和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减少餐饮油烟投诉,惠民有感,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
(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成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提升实惠生态文明形象。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重点区域:黎明、关后、武陵、中元、工农等5个村居范围内的餐饮业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本方案所指餐饮业单位不含以下类型:居民家庭烹饪;不设厨房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的甜品、炖品、糕点、面点的。
三、整治要求
(一)合理设置餐饮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不再批准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餐饮经营项目。上述区域原已存在的餐饮经营单位禁止改建、扩建。餐饮经营项目因油烟扰民被投诉,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规划设置露天餐饮经营区域,应当远离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敏感目标。
(二)全面规范露天餐饮。除经批准设置的露天餐饮经营区域外,其余区域的餐饮单位(含烧烤店)按照“桌椅进店内、炉具进厨房、油烟进管道”的原则,严禁店外摆放烧烤炉具进行烧烤经营行为,严禁集镇街道店外摆放灶具经营产生油烟、异味的经营行为,严禁油烟直排,灶具、烧烤炉具一律店内操作。
(三)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集镇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排烟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油烟净化设施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或更换滤料1次,厨房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排气筒出口及周边无明显油污,清洗完成后应如实填写清洗维护台账。油烟净化器、风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减震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五、机制与分工
(一)建立机构
成立石会镇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向海军 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白俊周 镇宣传统战委员
副 组 长:黄祥义 镇党政办主任
冯立清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王海川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勇 石会派出所所长
黄美霞 石会司法所所长
成 员:何洪荣 关后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 庆 黎明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 军 武陵社区党支部书记
费远忠 中元村党支部书记
姚兴万 工农村党支部书记
向冬梅 会西村党支部书记
刘春波 青山村党支部书记
李武顺 高峰村党支部书记
杨本波 梅子村党支部书记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冯立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继兴负责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二)明确分工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各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要适时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餐饮单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合理化、常态化。
1、黎明、关后、武陵、中元、青山等5个村(居)委: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建办负责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和投诉查处工作,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建立辖区“餐饮业环境管理帮扶微信群”,“线上+线下”同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政策宣传,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餐饮经营正常运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管理台账。三是城建办负责开展餐饮聚集区、居民投诉热点区餐饮油烟专用烟道建设和餐饮油烟集中收集二次处理工作。
2、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负责制定全镇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编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手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巡查交办并督促相关村居、单位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负责开展餐饮油烟抽测与执法,依法查处超标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设计和建设餐饮油烟专用通道,督促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并定期维护油烟排放通道,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商铺业主在商铺买卖、租赁合同中明确是否建有油烟专用通道。负责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开展油烟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扰民投诉处理。
负责依法审批、合理划定露天餐饮经营区域,并禁止在划定区域外从事露天烧烤作业;负责依法查处露天餐饮经营区域外从事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游摊活动等违法行为;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负责划定露天餐饮经营区域内的餐饮油烟监督管理,建立“露天餐饮环境管理帮扶微信群”,“线上+线下”同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政策宣传,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正常运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管理台账。
3、石会派出所:
负责做好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维稳工作,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4、镇应急办:
负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餐饮业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登记,确保主体市场准入合法规范,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餐饮违法行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除现有餐饮经营单位外,一律不得新增审批餐饮经营单位,保证上述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只减不增。依法注销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关闭的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5、镇党政办:
负责督促实施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食堂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管理微信群”,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完善管理台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扰民投诉处理。
6、镇经济发展办:
负责督促工业企业食堂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扰民投诉处理。
7、镇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KTV、网吧等场所食堂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扰民投诉处理。
8、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负责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卫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扰民投诉处理。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15日前)。拟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召开启动会议,统一思想认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10月30日前)。各村居对餐饮单位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及治理情况,填写《餐饮单位油烟治理情况调查表》(附件1);同时,广泛宣传发动,向餐饮单位和市民发放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手册,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油烟治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30日前)。一是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牵头,各村(居)委和镇政府相关科室配合,根据调查情况,督促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有油烟排放、无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督促业主对油烟净化设施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或更换滤料1次,厨房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并如实填写清洗维护台账。二是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牵头,各村(居)委配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餐饮油烟问题点位和近3年被居民投诉油烟扰民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牵头,各村(居)委配合,规范露天烧烤行为,开展烧烤油烟整治,及时查处露天烧烤油烟扰民行为,督促露天烧烤业主对油烟净化设施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或更换滤料1次,厨房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如实填写清洗维护台账。
(四)成果巩固阶段(11月30日以后)。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督促餐饮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正常运行,并真实、准确填写《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附件2)。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对选址不符合要求、未完成油烟污染治理的新开业餐饮单位一律不予登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不定期开展餐饮油烟抽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油烟抽测,不定期对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和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相关科室和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禁推诿扯皮,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讲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意义与要求,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释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23年我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餐饮单位油烟治理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人 |
电话 |
类别(中餐/火锅/面食/烧烤/其他) |
类型(小型/中型/大型) |
距最近敏感点国控站(<1km/<2km/<3km/<5km/>5km) |
是否安装油烟净化器 |
是否建立清洗维护台账 |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
单位:
序号 |
清洗维护日期 |
清洗维护时间 |
清洗维护内容 |
操作人签字 | ||
开始 |
结束 |
时长 | ||||
附件3
石会镇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工作,按照《2023年石会镇今冬明春“治气”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所有工矿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运输全过程排放达标。
(二)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确保集镇内的裸土覆盖率、道路硬化率、出场车辆冲洗率,及土方施工湿法作业率100%。
(三)明确集镇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责任,按照“清扫到位、冲洗到位、保洁到位”的要求,确保集镇内道路路面和两侧路牙及绿化整洁无积尘。
(四)加大对运输车辆冒装、洒漏等全过程监管力度,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冒装、撒、漏等现象。
二、工作内容
(一)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负责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全密闭施工、场地平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10项强制性控尘措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推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督促建筑弃土消纳场所设置围挡并对出口和场内道路进行硬化,落实外出车辆实行冲洗和对场内扬尘有效控制加强施工工地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
负责摸清全镇施工工地、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及修复、渣土堆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现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负责对道路扬尘的管控。污染天气期间,督促保洁公司增加重点区域冲洗、保洁频次。加大对带泥上路、冒装撒漏车辆管理和处罚力度。
(二)石会派出所: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路段高排放车辆管控,在交通拥堵时段增加警力开展交通疏导,积极引导高排放车辆绕行。
(五)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裸露地块开展摸底,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裸露地块业主综合运用固化、绿化、硬化等技术手段进行治理,如上述治理措施无法实施,督促其铺设临时防尘网,并定期开展巡查。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9月至10月)为全面排查阶段。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监管领域开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二)巡查整治阶段(11月至次年3月)为巡查整治阶段。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监管领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问题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整改后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制度化管控格局形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认真部署。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对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在部门内部认真部署落实,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职责到人,确保目标顺利达成。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扬尘管控措施既是履行环境责任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要求,又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还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基础。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做好扬尘管控措施作为美丽重庆建设的重点工作,同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我区扬尘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沟通交流。为做好本次扬尘管控集中整治工作,依托现有的扬尘管控法律法规要求,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组织辖区内重点项目工地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会议传达,加强工地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辖区内的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对存在严重扬尘管控问题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在部门官网对外进行曝光,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同时,加强舆情快速应对,对媒体曝光的扬尘管控问题快速回应,严厉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标准,目标考核。各相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压力层层传递,扬尘污染防治的职责明确到各个工段的具体负责人。以源头控制的方式对全镇所有易产生扬尘的责任单位进行集中式的高压监管,确保短期内扬尘管控工作得到改观。相关部门在巡查整治阶段中,每月底向指定邮箱(cqqjshljx@126.com)报送巡查整治情况,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纳入全镇通报及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重点内容并严格逗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报镇党委镇政府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