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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818/2023-00011
  • 发文字号 石会府发〔2022〕7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1-18
  • 发布日期 2022-11-1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石会镇冬春季大气污染 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石会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石会镇冬春季大气污染 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会府发〔2022〕77号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石会镇冬春季大气污染

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石会镇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202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2022石会镇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今冬明春季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黔江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环委办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2111日至2023331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可适当延长专项行动时间)。

(二)攻坚目标。202211-12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59天以上,全年PM2.5(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低于25μg/m³,臭氧浓度总体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231-3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8天以上。

(三)攻坚思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秸秆露天焚烧和禁燃禁放管控、集镇烟熏腊肉管控、企业排污监管、扬尘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交通源排放监管、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主要举措,加强应对污染天气,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露天焚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

1.强化露天焚烧管控。一是强化现场处置。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的巡查执法和处置,以及加强疫木焚烧的管控;各村(社区)要加强配合,落实社区网格管理,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二是强化源头治理。督促露天烧烤摊贩严格落实《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号)中三限、三有、三控措施,禁止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燃料,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炉具,对没有油烟净化设施的烧烤摊点,督促整改。三是强化定期通报。落实露天禁烧调度通报制度,将对各村居民露天焚烧情况进行通报,并同时将火点监控情况上报区上相关单位。对火点较多、处理率较低的村(社区),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线上线下开展宣传,积极劝导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熏制食品等行为。着力倡导文明祭祀,大势营造鲜花怀念故人的祭祀氛围。

2.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秸秆无害化处置,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秸秆收储组织,合理布局设置秸秆收集储运站(点),实现农作物秸秆就地就近利用。

(二)加快解决VOCs治理突出问题

1.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要求和监测中心走航监测数据,开展家具、汽车维修和包装行业排查整治,检查涉VOCs环节是否密闭收集、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活性炭吸附程度和更换记录等。对未完成VOCs治理的企业,及时开展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治理;对已开展治理但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整改。

2.加强监管执法。202211月起,加大对企业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治理情况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完成治理、无组织排放不满足控制要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重点查处通过旁路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以及VOCs监测数据、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工业污染控制

一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水泥、玻璃、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督促企业整治到位。二是强化错峰生产。督促引导砖瓦等行业按规定开展错峰生产,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三是强化执法监测。在攻坚期,加密对企业的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四)强化集镇面源精细化管控

1.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一是强化工地管控。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全密闭施工、场地平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10项强制性措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推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督促建筑弃土消纳场所设置围挡并对出口和场内道路进行硬化,落实外出车辆实行冲洗和对场内扬尘有效控制加强施工工地出场车辆冲洗管理,确保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部位积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确保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整洁。二是强化道路管控。对已落实保洁洒水措施的道路要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面达到道路无垃圾、无积存污水泥沙、下水道无泥沙淤塞、行道树圈无垃圾等5项作业质量标准。污染天气期间,督促保洁公司增加重点区域冲洗频次。加大对带泥上路、冒装撒漏车辆管理和处罚力度。三是强化湿法降尘。对建筑工地易产尘点位,采取湿法喷水降尘,有效减少工地扬尘污染。

2.开展餐饮行业减排专项治理。定期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巡查,重点检查早餐、夜等摊点。督促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基本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对问题企业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露天烧烤等行为。

3.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依法做好禁放禁止销售、限放零售点布点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教育。

(五)全面加强交通源污染监管

1.强化在用机动车辆监管。一是加强入户检查。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二是加快老旧车淘汰。持续开展老旧车淘汰、替换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老旧车淘汰、替换。  

2.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强辖区内的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工作,督促各加油站每年开展油气回收自行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3.强化油气回收装置监管。加强辖区内的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执法,开展油气回收装置抽测抽检工作。

三、重污染天气应对

(一)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全面推进差异化管控,做到重点涉气企业全覆盖。要将有关要求告知到每家相关企业,指导纳入集镇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按行业逐步推进,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

(二)全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跟踪各村居应急应对情况,并派出相关人员对各领域落实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开展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跟踪整改,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应急响应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预警,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成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村居要依据职责分工,切实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今冬明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分析本村居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树立底线思维,梳理各项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措施,逐条逐项分析落实及完成情况,建立台账,查漏补缺,拉条建账,挂图作战。并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统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居要建立和实施量化问责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人民政府将采取书面预警、约谈、量化问责、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强化技术指导。加强污染期间污染特点和成因分析,通过常规监测与加强观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域空气质量进行全程预测,做好预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充分利用无人机、便携式设备等先进技术,精准找污染源头,科学指导应急应对工作,提高污染源靶向治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广播、微信等途径发布相关攻坚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村(社区)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以信息形式上报镇规建管理环保办,次年45日前,各村(社区)要将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镇规建管理环保办。

附件:2022年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2石会镇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狠抓露天焚烧管控和秸秆综合利用

强化露天焚烧管控

对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焚烧行为进行巡查整治。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各村(社区)

2

按照《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渝农发〔2016277号)等相关要求,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巡查整治。

镇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3

按照《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号)等相关要求,负责对集镇内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杂草,非指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熏制腊肉情况的巡查整治。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黎明、关后

4

按照《关于印发〈黔江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重林防指〔20213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今冬明春战役除治疫木焚烧过程的巡查监管,严禁在大气自动监测站5公里范围内开展疫木焚烧行为。

镇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5

严格落实露天焚烧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委(社区)、自然村(小组)具体干部,细化到村(社区)、组、地块,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

镇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6

督促露天烧烤摊贩严格落实《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号)中三限、三有、三控措施,督促没有油烟净化设施的烧烤摊点完成整改。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黎明、关后

7

落实露天禁烧调度通报制度,定期对各村居露天焚烧情况进行通报。

镇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8

开展秸秆焚烧危害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劝导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熏制食品等行为。

镇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9

着力倡导文明祭祀,大营造鲜花怀念故人的祭祀氛围。

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村(社区)

10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推进实施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到2022年底,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镇农业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11

加快解决VOCs治理突出问题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要求和9监测中心走航监测数据,开展家具、塑料制造、汽车维修和包装行业排查整治。到202211月底,所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得到有效整治。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各村(社区)

12

推进重点行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加快推进建成区内油品储运销企业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黎明、关后

13

加强监管执法

加大对企业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治理情况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14

加强工业污染控制

强化监管执法

加强水泥、玻璃、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查处,督促企业整治到位。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15

强化错峰生产

督促引导砖瓦等行业按规定开展错峰生产,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相关村(社区)

16

强化执法监测

在攻坚期,加密对企业的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17


持续开展老旧车淘汰、替换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老旧车淘汰、替换。

镇应急管理办

各村(社区)

18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全面开展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号牌发放工作,加大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控力度,定期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检查联合执法。在污染天气期间,由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指导工地合理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引导施工单位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淘汰不合格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

镇应急管理办

相关村(社区)

19

强化集镇面源精细化管控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

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全密闭施工、场地平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10项强制性措施。推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落实外出车辆实行冲洗和对场内扬尘有效控制加强施工工地出场车辆冲洗管理。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黎明、关后、武陵

20

对已落实保洁洒水措施的道路要加强监督考核。污染天气期间,督促保洁公司增加重点区域冲洗频次。加大对带泥上路、冒装撒漏车辆管理和处罚力度。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黎明、关后

21

开展餐饮行业减排专项治理

定期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巡查。督促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基本安装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问题、露天烧烤等行为。

镇应急管理办

相关村居

22

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

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管理。依法做好禁放区禁止销售、限放区零售点布点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创新多途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教育。

镇应急管理办

各村(社区)

23

重污染天气应对

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指导纳入集镇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按行业逐步推进,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相关村居

24

全面精准应对污染天气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通过多种方法提升集镇精细化管理能力。

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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