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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818/2021-00021
  • 发文字号 石会府发〔2021〕99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12-08
  • 发布日期 2021-12-23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会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 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石会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会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 知

石会府发〔2021〕99号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会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企业:

我镇为了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从本镇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石会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会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消安委发〔2021〕13号)要求,镇政府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全力预防火灾事故,坚决杜绝亡人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推进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整治。2021年底前,古镇古寨进一步设置完善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因地制宜设置消防水池、消防车取水码头,保障消防用水;完成公共区域和生产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改造,拆除、规范乱拉乱接的电气线路和燃气管线。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占用防火隔离带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清理;对建筑密集区,要将建筑相邻较高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按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责任单位:中元、工农村委会及镇政府驻村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

2﹒推进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和石会专职消防队协同完成厂房库房排查任务。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按时限搬离违规住人、拆除违章搭建、整治电气隐患、修复消防设施。对工业用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规资、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单位(或科室)要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信息共享和违法行为通报移送机制,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涉及厂房库房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经济发展办,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

(二)加强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相关村居以及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单位(或办站所中心)要组织开展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督促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责任单位: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单位(或办站所中心),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

2﹒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应急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2021年底前整改完毕。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督促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

3﹒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治理。相关村居和科室单位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采取专家检查、技术指导等方式,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问题,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经费,限期消除隐患。在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督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值守巡查。(责任单位: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

4﹒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相关村居、文化服务中心、消除队要组织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问题。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健全消防安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

(三)抓好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1﹒抓好特殊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邮政、消防等单位(或科室)要针对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限期销案;组织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面对面”警示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针对物流仓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问题,督促企业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强化消防用水保障,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责任单位: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相关单位科室)

2﹒抓好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各村(社区)和物管单位要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责任单位: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

3. 抓好电烤火箱类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安全使用电烤火箱知识的宣传,同时加强对辖区生产、销售电烤火箱的场所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动员村(居)民淘汰普通非智能电烤火箱、使用智能电烤火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消防队、派出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在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违规使用电烤火箱行为、重点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电烤火箱;使用电烤火箱,必须使用智能电烤火箱,坚决杜绝冬季电烤火箱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

(四)杜绝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落实基层监管。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做实做细消防委托执法,组织村(社区)消防工作人员、安监员、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等力量,广泛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要将基层消防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纳入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和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各村居两委)

2﹒强化隐患整治。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自建房、居民安置点、少数民族村寨、农村大院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居两委)

3﹒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赋权和委托执法机制,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做到执法“清零”。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加大监管对象检查执法力度,2021年底前全部检查一遍。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对各村居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适时邀请综合执法办、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相关村居的村居两委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

4﹒强化消防宣传。各村居各单位(或科室)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物流、快递、外卖等平台开展非接触性消防宣传,制作发放知识类消防安全海报;依托媒体平台和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喇叭”,曝光火灾隐患,发布预警提示。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发动重点人群开展线上学习。组织网格力量、物管单位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各村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火灾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分时段组织对集镇、节庆活动、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安全管控。(责任单位:各村居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行业主管科室)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升执勤战备等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严格落实等级战备制度。全国两会、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力量对涉会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居及驻村居领导,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各行业主管科室单位和有关科室单位,要分别制发方案计划、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村居、各行业主管科室单位和有关科室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考评,通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由冯立清任主任,负责统筹推动相关工作。各村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本村居本行业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科室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2月10日前,各村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村居(或单位)、本行业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改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要落实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查找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四)严格监管执法。石会专职消防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派出所要紧密配合,突出精准执法,对存在消防安全风险的领域和单位实现全覆盖,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检查核查。要依法采取警告、现场整改、查封、罚款、关停等手段,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五)严肃督导问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常态督查范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纳入对各村居和各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从重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2379614016    023796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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