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为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我镇严格依照黔委执法协调发〔2022〕1号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利用专属网页全面公开本单位执法人员、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的相关情况;按照自身权限,编制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在单位公示栏及专属网页进行了公示。
2.规范事中公示。切实贯彻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主动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等信息,以便利当事人。
3.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在专属网页公开行政许可、处罚、检查等执法决定或结果,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许可决定189件,行政处罚决定19件。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完善执法文书格式,确保执法文书记录合法规范。
2.规范音像记录。对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利用文字或者录音录像进行全面有效记录;严格音像记录管理,对相关音像记录刻盘并注明其案件编号、采集时间、地点、证明对象等信息,规范保存和管理。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记录仪3台。
3.严格记录归档。严格按照执法案卷管理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2.明确审核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审核范围。
3.明确审核责任。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落实政府法制顾问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责任。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明确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0次。
2.严格责任追究。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力度,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
1.由镇平安办牵头,会同党政办、司法所等,对镇政府涉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科室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
2.邀请法律顾问或政法单位人员,对本单位涉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作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2021年取得满意的成绩。但是,由于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是半路出家,或多或少都存在经验不丰富理论水平欠差等问题。为了很好的弥补这些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我们将在2022年采取以熟带生、加强培训等方式方法。
特此报告。
附: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数据统计表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