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邬发荣同志开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编制、工会、机关、保密、档案、信息、文史、修志、节能、集体经济、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联系高峰村。
李安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协助邬发荣同志开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编制、工会、机关、保密、档案、信息、文史、修志、节能、集体经济、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联系高峰村。
李安原,男,土家族,1986年9月生,本科、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黔江区石会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