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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225/2022-00224
  • 发文字号 沙坝府发〔2022〕168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1-29
  • 发布日期 2022-11-2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坝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沙坝镇
  • 有效性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坝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坝府发〔2022〕168号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坝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办、站、所、队、中心,镇级各有关部门:

《沙坝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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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坝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消安委发〔2022〕11号)要求,镇政府定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全国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全力预防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一般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推进农村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对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可燃雨棚四项整治重点进行“回头看”。对前期发现的消防用水问题,确保年内全部整改销案,除用水以外的其他消防设施严重问题,按计划推进整治。元旦、春节期间构筑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各村社,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经发办、沙坝派出所、镇应急办)

2﹒推进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工业厂房库房、集镇、快递物流等火灾高风险对象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紧盯违规改建搭建、违规住人、违规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动焊冒险作业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各村(社区)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 10 人以上自建房开展再排查再摸底,持续紧盯违规住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足、 疏散通道不畅、管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取得合法手续等10类问题,确保 2023年3月底前一般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底前重、难点问题对账销号。(责任单位:镇集镇管理队,镇经发办、镇应急办、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平安办)

3﹒深入推进医疗及养老机构整治。镇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及养老机构,特别是医养结合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吸烟、电动轮椅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违章动火动焊等不规范行为,落实“六个严禁”刚性措施;对非法经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 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手段严肃处理。督促单位全面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2022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零”。(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卫健办、镇民政办、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镇应急办)

(二)加强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加强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镇政府组织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文化旅游、商务、消防等部门逐一实地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重点部位人员在岗等情况,督促限时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对正在使用的核酸检测场所,要采取远程指导方式加强检查提醒,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管理、疏散通道清理、人员岗位值守等措施,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抓好“三区两通道”等重点部位火灾防范。针对因防疫需要带来的塑料薄膜铺设、安全出口锁闭、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储存等风险,指导管理单位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做足应急准备,提升防控等级,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卫健办、沙坝派出所、镇应急办)

2.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各村(社区)、沙坝派出所和应急办等基层力量要针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违章搭建、违规设置铁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组织社区民警、村社干部、网格人员、学校保安等基层防控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发动农村“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等技防设施。(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沙坝派出所、镇应急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火灾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分时段组织对节庆活动、商圈景点、易燃易爆、文博单位、民宿客栈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沙坝派出所、镇应急办)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升执勤战备等级和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对市“两会”等全市性重大活动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安排力量现场检查、执勤值守,确保现场安全。(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沙坝派出所、镇应急办)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25日)。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镇政府组织检查考评,通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级各办、站、所、队、中心,镇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动相关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要深刻汲取石桥村“7.28”火灾事故教训,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身火灾风险特点,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实施精准化治理,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

(三)强化综合施策。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要实时把握消防安全风险趋势,落实属地、属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隐患查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严肃督导问责。镇政府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常态督查范围,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纳入对各村(社区)和镇级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从重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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