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沙坝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沙坝府发〔2022〕128号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沙坝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及时建立有效免疫屏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了《黔江区沙坝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农村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黔江区沙坝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江区沙坝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及《重庆市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渝农办发〔2022〕135号)黔江动防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两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20日—10月20日。
三、免疫方法
一是生猪20头以下,牛、羊5头,鸡、鸭、鹅、鹤鹑250只以下先交通要道沿线等疫病高风险区域,后低风险区域的原则,猪、牛、羊进行猪瘟、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康蹄清,鸡、鸭、鹅、鹤鹑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由各村(居)防疫员负责。二是生猪20头以上,牛、羊50头以上,鸡、鸭、鹅、鹤鹑250只以上养殖场原则上自行免疫,疫苗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
四、行动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猪瘟、应免疫密度达到100%,散养猪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疫病宣传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宣传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100%。
(三)清洗消毒目标。畜禽圈舍清洗消毒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村(居)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充分利用群众会、短信、微信、LED、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督促养殖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养殖场场内、外由自己消毒,散户也可以自己到农业服务中心领取消毒药消毒或由防疫员进行消毒,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建立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秋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三)分类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及区畜牧发展中心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纳入国家强制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将犬只狂犬病纳入市级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将猪瘟纳入区级免疫病种财政补贴范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要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选择是否自行开展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鸭、鹅、鹤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A型口蹄疫、康蹄清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各养殖场(户)采样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送至区畜牧发展中心开展免疫效果检测和“回头看”工作,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四)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和防疫员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和种畜禽场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禁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物资保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区畜牧发展中心,提前将秋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二)整顿队伍,培训技术。我镇根据工作实际在秋防开始前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工作不负责,业务不熟或秋防免疫密度不达标的要予以淘汰。在秋防全面启动前,要对参与免疫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重新划定责任区,明确任务。对免疫程序、操作流程、技术要求和主要事项实行岗前指导。
(三)操作规范,标识到位。所有参加免疫人员要按照2021年秋防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严格规范操作。一是按照规定要求保存、运输、使用疫苗;二是按操作流程进行,搞好器具消毒和免前消毒,针头一注一换,免疫剂量要保证,稀释疫苗不过夜等,严禁两种疫苗混注或同时注射;三是严格实行“三不打”,除国家免疫方案另有规定外,孕畜、病畜禽和未达免疫日龄的幼畜禽不免,以后再实行补免,尽量减少免疫副反应。同时,免疫后要进行免疫登记,在免疫档案上详细登记免疫的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日期、剂量、防疫员等记录,佩挂二维码免疫标识,坚决杜绝将免疫标识作为检疫标识使用的情况发生,做到一畜一标,一户一卡,一村一帐,春防免疫验收,一律以是否佩挂免疫标识为准,未挂的视为未免疫。
(四)实行动物免疫责任告知书制度和空疫苗瓶回收制度。今年继续实行每个农户建立一张“免疫明白卡”制度,由镇政府向农户发放免疫责任告知书,将存栏畜禽的品种、数量、免疫病种、免疫日期和免疫人员登记清楚,并张贴于每家每户的显眼位置。同时,免疫后的空疫苗瓶要统一回收交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销毁或处理,并以发放的疫苗数和回收的空疫苗瓶数(须是用注射器抽空的瓶子)作为衡量该地畜禽存栏量和免疫密度的主要依据。
(五)强化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场则不进场、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附件1
农村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开展散养生猪强制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生猪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生猪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猪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