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蓬东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蓬东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34N/2023-00004
  • 发文字号 蓬东府发〔2022〕145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2-12-24
  • 发布日期 2023-01-1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东乡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蓬东乡
  • 有效性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东乡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蓬东府发〔2022〕145号

关于印发蓬东乡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中心、大队,乡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蓬东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冉杰任组长,副乡长、政法委员、武装部长曾荣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王国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向攀轩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派出所联合办公,具体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区应急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应急办: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在燃放区、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配合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规建环保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组织基础设施、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各村(居)在其重要设施场所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执法大队: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文化服务中心、官渡中学、蓬东中心校:采取多种形式,将《条例》和《通告》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社会事务办、卫生院:负责制订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党政办:负责应急事故情况收集、报告。

专职消防队:负责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其他相关站、办、所、中心、大队: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前)。各村(居)委、各责任部门要围绕《条例》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铁路沿线、进景区酒店等方式,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要结合2022年1月15日“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深化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2年1月21—2月5日)。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村(居)委、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2年2月15日后)。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按照《通告》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切实抓好宣传发动,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强化源头管控。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要积极配合区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对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和婚丧宴席、饭店等行业单位和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四)严厉执法打击。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寄递物流、货运码头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折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要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入境、过境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要督促官河码头等交通场所加强安全监管,防止非法携带。要力量加大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五)严格管控看护。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