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蓬东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蓬东府发〔2022〕52号
关于印发蓬东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蓬东乡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气象灾害,防止气象灾害扩大,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下列法规、规章及预案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重庆市气象条例》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
《重庆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蓬东乡发生突发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2.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 作。加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5. 常备不懈、快速反应。要积极开展气象灾害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一)应急资源概况
1. 乡级各部门、各村(居)委党员干部都是事故应急处置的中坚力量。
2. 各单位和部门的备用设备、通信装备、交通工具、紧急抢险车辆、照明装置、防护装备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同时做好相关的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3. 可以通过政府应急办公室、气象局等机构了解灾害的变化趋势情况,为应急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危险分析
受地理、气候、工作特性的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有可能受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浓雾、霾、道路结冰、森林火险等害性天气的影响,因此应对害性天气可能引起的气象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此防御措施。
三、机构与职责
(一)政府气象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职责
1. 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包含综合组、抢救组、医疗组、工程组、治安组、物资组、交通组、人员稳定组、专家组等应急工作组,负责指挥、统筹协调单位其他部门做好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
2. 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3. 负责在气象灾害应急中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4. 负责监督单位其他部门气象灾害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5. 协助各单位和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6. 协调上级部门对气象灾害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政府急抢险(队伍)部门的应急职责
1. 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组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2. 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物资的准备;
3. 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4. 协助上级部门对气象灾害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
5. 协助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事故处理的应急工作。
(三)政府办公室的应急职责
1. 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气象局、安监局及上级管理单位报告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情况;
2. 负责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编辑和对外发布;
3. 负责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4. 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上级部门的关系。
(四)政府应急办公室职责
1. 负责在气象灾害应急中向区安监局、气象局等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2. 做好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负责对人为原因造成气象灾害扩大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性质认定,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 监督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五)政府气象灾害专职人员的应急职责
1. 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 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突发事件伤亡人员赔付救治工作。
(六)政府后勤保障部门的应急职责
负责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单位其他部门协调应急物资。
(七)政府工会的应急职责
负责做好受灾职工及家属的安抚、救助工作。
四、应急人员培训
利用已有的资源,针对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应急知识和本应急预案的学习,开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自救、抢险设施的正确使用,紧急救治,医疗护理等专业技能训练。
五、预案演练
为检验本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检测应急设备的可靠性、检验应急处置人员对自身职责和任务的熟知度,本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
六、职工教育
根据气象灾害的不同类型,定期对员工开展针对性抢险救灾教育,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自我保护等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七、互助协议
(一)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灾救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二)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气象、民政、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八、应急响应
(一)接警与通知
1. 气象灾害接警电话:
值班电话:79420205
2.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事故的以下信息:
(1)气象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严重程度;
(3)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其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故控制情况;
(6)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7)其他应对措施。
3. 接到报警的人员如果不是蓬东乡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告知报警人员向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报警,同时,应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气象工作领导小组。
4.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开展事故分析和判断工作。
(二)指挥与控制
1.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后,要加强安全气象保障行政值班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趋势,并敦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2.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气象灾害的灾情初报后,立即根据灾情报告的详细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1)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责任人员就位,相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
(2)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事故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和执行应急决策。
(3)与事故所在村委和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取得事故应急的决策权,对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进行全面指挥和控制。
(4)按需要派出单位现场指挥协调组、专家组等应急工作组。
(5)根据事故处置需要,选择应急队伍赶赴现场,组织现场抢险。
(6)组织事故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提供应急物资。
(7)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相关部门。
(三)报告与公告
1. 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开展相关的预防准备工作。
2. 灾情初报:政府有关部门凡发生突发的气象灾害,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政府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
3. 灾情续报:在气象灾害的灾情稳定之前,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气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 灾情核报:气象工作领导小组在灾情稳定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并向上级管理单位或政府部门报告。
(四)事态监测与评估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应与当地政府、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灾害性天气的未来发展趋势,根据灾害性天气的预测情况,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加强对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进行动态监测,并应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单位应急指挥部,为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措施等应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五)公共关系
事故发生后,经上级指挥部批准,政府办公室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和安排公众的咨询,负责事故信息的统一发布,政府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或发表对事故的评论。
(六)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人员应按事故预案要求,对可能出现气象灾害等方面的常识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学习,对在抢险时应配置的装备充分了解并进行灾前演练;在进行应急抢险时,应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现场安全监测等;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救援,保证应急人员免受次生和衍生灾害的伤害,防止因不安全造成事故扩大。
(七)抢险
对受到气象灾害事影响或次生灾害危及的生产设备、设施,要及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行设备正常运行。抢险工作组要迅速组织抢险队伍排除险情,尽快抢修受灾害影响的设备,确保其尽早投入运行。如果受灾部门通信设施被毁坏,应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优先保证与上级指挥部的通信畅通,并尽快组织力量修复。
当灾情无法控制时,要一边组织抢险人员实施自救,一边要等候当地政府派增援人员救助,同时要做好人群的疏散、安置工作。受灾部门在抢险工作中,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防止次生灾害及现场再次突发险情对自身造成伤害。
(八)警戒与治安
受损设备或有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现场要建立警戒区域,实施封闭现场通道或限制出入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九)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的紧急情况、疏散区域、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十)医疗与卫生
单位气象灾害应急抢险医疗组迅速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转送、安置,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并配合当地医疗部门做好单位范围的防疫和消毒工作,防止和控制本单位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及时检查本单位的饮用水源、食品。
(十一)现场恢复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应该根据现场的破坏情况,检查检测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分析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和现场恢复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
(十二)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九、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二)保险
气象灾害发生后,气象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作好理赔工作。
十、预案管理
(一)备案
本预案由政府综治安全办公室负责备案。
(二)维护和更新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政府综治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预案每两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三)制定与解释部门
气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2年3月7日起开始实施。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