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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34N/2020-0002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11-05
  • 发布日期 2020-11-05
  • 文件标题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蓬东乡
  • 有效性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乡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5个,其中包括8个行政机关,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294.26万元(含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总计2294.26万元(含结转结余资金)。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21万元、增长4.14%,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以及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12.33万元(不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决算减少184.01万元,降低9.22%

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68.75万元(不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24万元,增长4.14%,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以及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92.93万元,占55 %;项目支出975.82万元,占4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5.5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82万元,降低60.2%,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1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减少184.01万元,降低9.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14万元,增长41.68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019年度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较多以及增人调资追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1.9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24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以及支付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5.07万元,增长79.3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较多以及增人调资追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1.9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41万元,降低73.95%,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加快。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8.21万元,占3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8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15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项目资金,专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75万元,占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97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补贴调标,经费相应增加,支出增大。

(5)城乡社区支出157.82万元,占7.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8万元,增长484.5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项目资金,专项支出增大。

(6)农林水支出567.85万元,占26.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万元,增长115.76%,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调资、财政追加专项项目资金较多,支出增大。

(7)交通运输支出157.18万元,占7.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追加。

(8)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9)其他支出0.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追加。

(10)节能环保支出147.11万元,占6.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环保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支出和防灾防害支出增加。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增加商务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7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机关日常运转活动支出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96万元。本年收入7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4万元,降低24.4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和村集体发展。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17.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1

万元,下降55.34%,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39.57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4万元,下降32.5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4. 公务接待费8.7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7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10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乡人均接待费80.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三公经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和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乡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了群众需求。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蓬东乡蓬东村1组冯家界至老屋基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该项目起点位于蓬东村1组牛马溪至蓬东村1组堡堡上,长约1.49km,公路等级为四级,路面类型为 20cm厚C30砼路面。。该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批为45万元/公里包干使用。计划分两次支付,一次是完成总体工程量60%以上后,由施工方申请,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的进度款;第二次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通过审计并按有关规定扣除质保金后支付。(质保金在按有关规定满足条件后支付)。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6月进行了质量检测,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了合格工程标准,成路面硬化1.49公里;可有效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为当地发展提供支撑。可促进当地人均节支增收约人均500元/人*年;解决蓬东村12户60人生活出行并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道路建成后可通机动车,当地使用煤代柴,减少林木消耗,促进森林植被恢复;提升当地交通条件,使项目所在地能稳定通行,使人流物流更通畅,可持续促进当地发展产业;能长久降低运输成本,为新农村建设等后续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农户改造等建设打好了基础、降低了成本。满意度达90%以上,群众对该项目实施持认可态度。该项目存在问题: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2、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3、项目监管不够严格、全面。改进措施:1、健全各项项目管理制度。2、排列项目的绩效目标,将目标细化到位。3、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蓬东乡蓬东村1组冯家界至老屋基路面硬化工程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交通局

地方主管部门

黔江区交通局

项目实施单位

蓬东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6.36

63.82万元


96.17%

其中:上级补助

66.36万元

63.82万元


96.17%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8年7月22日动工,于2018年10月20日完工,2019年9月办结财务决算

项目于2018年7月22日动工,于2018年10月20日完工,2019年9月办结财务决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1.49公里

1.49公里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1月

1月


建设

2月

2月


财务决算

1月

1月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45

4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60人

60人


保障出行安全

60人

60人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定量指标,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2.定性指标指根据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地址:黔江区蓬东乡蓬勃居委二组

邮编:409004

联系电话:023-794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