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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470Q/2024-0001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12-26
  • 发布日期 2024-12-26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喇镇2024年辖区内水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人饮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马喇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喇镇2024年辖区内水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人饮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马喇府发〔20241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喇镇2024年辖区内水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人饮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马喇镇2024年辖区内水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人饮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2024110     

马喇镇2024年辖区内水厂水源地、水质

及农村人饮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重大事故,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性供水事故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突发性供水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严重损失或水源被严重污染危及饮水安全的事故。包括水源、水质污染(含)和供水设备重大事故。

(二)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和《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

(三)应急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平战结合、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以人为本,高效及时

    本着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和其他损失的原则,在处置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救人排险,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饮用水源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协调,分工负责

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和高效到位的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统一协调和常备不懈的应急保障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统一指挥,防止延误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等级及时、高效的响应行动,控制事故的蔓延,消除事故后果,减少因辐射事故造成的危害,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发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污染事件。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暴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二、水厂水源卫生防护和取供水生产卫生管理

(一)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

根据国家颁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经常巡视,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

(二)水源保护标准牌

对从湖泊、塘库或江河取用的地表水源,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或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水域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保护范围标准牌。

(三)供水厂制水设备及环境安全

1.供水厂生产区域内要建立围坪进行隔离,生产区外围3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修建污水渠道。

2.购买和使用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要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所购产品应附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待用,避免混杂,防止污染。

3.各类贮水设备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做到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4.水处理设施、设备、管网投产前及修复后,要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水处理药剂和消毒药剂的贮存做到通风良好,防潮、防腐蚀,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储备足够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物资。

6.搞好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现场工作组。

(二)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本《预案》精神。

2.统一部署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四、突发水厂水源污染事件的监测预警

(一)做好水质监测,水

厂要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组织应急演练,储

存应急备用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保障连续安全供水

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检修施工之前,必须制定供水保障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保证连续安全的要求,关键设备应有一定的备用量,设备损件应有足够的备品备件。

五、突发事故的响应及处置

(一)组织力量及时反应,重

大供水事故一经上报确认后,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由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力量,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查找原因,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分别向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情况及时向有关用户通报情况,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果断处置,正确应对

1.水源水质污染

在接到水源可能被污染的报告后,应立即关闭所有供水阀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赶到取水点,调配相应物资,做进一步的观察处理。经处理后出厂水仍达不到水质标准,特别是微生物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严重超标时,停止取、供水。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向区级水务、环保、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和当地政府报告。

2)寻找污染源。

3)向有关用户通报水源可能被污染的情况。

4)待区级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出具调查结论后,若没有问题或不危及饮水安全,则立即恢复取水、供水;若确认水源被污染危及饮水安全,则待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并对制供水设备和管网进行清洗消毒后再恢复供水。

5)积极协调临时供水。在必要和有条件时,可组织罐车向重要单位、重点用水人群送水。

2.事件

接到反映或发现可能被,应立即关闭相应段供水阀门。水源可能有毒,停止取、供水。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向当地政府和水务、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报告。

2)向有关用户通报水源可能被污染的情况。

3)积极协调临时供水。在必要和有条件时,可组织罐车向重要单位、重点用水人群送水。

4)待区级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出具调查结论后,若没有问题或不危及饮水安全,则立即恢复取水、供水;若确认水源被污染危及饮水安全,则待污染问题得到解决并对制供水设备和管网进行清洗消毒后再恢复供水。

(三)事故调查事后处置

1.供水厂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修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2.供水厂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5日内正式向区级水务部门提交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效果;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经验教训和建议等。

3.事故处理完毕,经有关单位同意及时恢复供水。在恢复供水前,必须对有关供水设施进行重新清洗、消毒。

(四)其他要求

根据本《预案》内容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要求,须对出现水源、水质被污染供水设备重大事故以及雷击、洪涝等灾害出现的可能制定对应性细化措施,储备必要物资,做好相应处置的准备和预案演习。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水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人饮安全事故是关系到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各村、社、企业、单位以及个人都有义务服从统一调度和积极参与,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

(二)资金保障

镇财政每年预算水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人饮安全应急专项资金5万元。

(三)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部的值班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有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02379497001

(四)医疗卫生保障:马

喇镇卫生院负责乡内水厂水源地、水质安全及农村人饮应急事故的治疗和救护工作。

七、本预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应急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马喇水厂应急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02379497001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陶铝

镇长

02379497001

领导小组副组长

李洪义

副镇长

02379497001

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田达科

水利林业管理站负责人

02379497001

水厂联系人

兰立昌

马喇水厂管理员

02379497001

冉秀珍

官庄水厂管理员

02379497001

杨小波

环湖路水厂管理员

02379497001

黔江区马喇镇党政办公室                 20241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