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喇镇生态环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喇府发〔2023〕70号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喇镇生态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科室、镇级部门:
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马喇镇生态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市、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镇各类生态环保问题不发生、不反弹,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畜禽养殖场(户)、水源保护区域、规模生产企业等重点对象和区域,对本镇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辖区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按照“周巡查、月调度、季考核、年终考评”模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考评机制,全面提升我镇生态文明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马喇镇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喇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军 镇党委书记
陶 铝 镇长
副 组 长:王 辉 副镇长
成 员:刘成渝 人大主席
王 宇 党委副书记
席帮祥 宣统委员
夏保华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陈华斌 纪委书记
李松龄 组织委员
李洪义 副镇长
杨昌波 副镇长
张育永 党政办主任
李 发 规建办主任
王 川 综治中心主任
杨旭明 党群办主任
孙 华 经发办主任
陈文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达科 水利林业站负责人
向桂林 社保所所长
焦冬晴 财政办负责人
黄冠烨 规资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规建办,李发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波、吴宪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办公业务。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莲花居委工作组
组 长:郑登超
成 员:莲花居委干部
(二)杉树村工作组
组 长:莫华林
成 员:杉树村村干部
(三)龙溪村工作组
组 长:洪政坤
成 员:龙溪村村干部
(四)印合村工作组
组 长:黄华勇
成 员:印合村村干部
(五)香树村工作组
组 长:张光永
成 员:香树村村干部
(六)小万村工作组
组 长:郑 毅
成 员:小万村村干部
(七)官庄村工作组
组 长:冉儒彦
成 员:官庄村村干部
(八)高炉村工作组
组 长:张 浪
成 员:高炉村村干部
三、工作职责及措施
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负有本辖区范围内各块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并于10月底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相关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理。各部门负有全镇范围内涉及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行业主体责任,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干部、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由主管部门牵头对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坚决予以处置)。
(一)治水方面。重点督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水利林业站要开展污水处理厂日常巡查,监管其是否正常运行,每周巡查一次以上。
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村级河长要对河道每周开展巡河一次以上,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卫生,对发现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同时,重点加强饮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要对饮水源及河道周边区域所有食品小作坊、建筑工地、石料场、畜禽养殖场(户)和是否存在黑臭水体等每周排查一次以上,水利林业站每月巡查一次以上。水利林业站牵头,加强在建水库日常监管,严禁出现废水排入河道和私挖乱采等行为。村级每周巡查一次以上,水利林业站每月巡查一次以上。
(二)治气方面。强化桔柑焚烧治理和宣传,压实护林员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查,禁止出现私自野外用火行为。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的巡查执法和处置,严控秸秆垃圾焚烧,落实网格人员开展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政策,积极做好冬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严惩“第一把火”,及时处置。多渠道线上线下开展宣传,积极劝导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熏制食品等行为。着力倡导文明祭祀,大势营造“鲜花怀念故人”的祭祀氛围。加强集镇范围在建项目工程扬尘、废水排入河道和大型车辆进出场地污染监管,村建中心要开展不定期巡查。
(三)治土方面。严格永久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各村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镇政府报告。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抵押、担保等,必须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农地农用,严禁以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种植林果、建绿色通道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设施农业用地要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耕地承包经营人,应承担起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义务,坚决制止和杜绝撂荒、闲置、转变用途及其他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治废方面。镇卫生院专门安排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秤、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暂存点的医疗废物交由重庆宏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置,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治塑方面。加强面源污染,薄膜回收,禁用农药监管。农服中心牵头,对农资市场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巡查,并制作相关禁用农药宣传资料,强化宣传引导。同时重点加强烤烟种植等薄膜使用量大的地块开展巡查整治,薄膜回收率达80%以上。
(六)治山方面。严禁未经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私自垦荒、毁林造田、侵占河滩地,如发现未经上级批准的造地工程应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和国土所。
(七)治乡方面。各村(社区)要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引导群众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村建中心牵头,涉及村参与,常态化开展好集镇卫生及习新线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村建中心要及时调度安排,确保道路及两旁垃圾及时清扫和清运,村级要引导群众做好门前卫生干净整洁。
(八)治城方面。重点督察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业企业能耗达标等工作开展情况。
(九)治岸方面。落实渣场及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管。
(十)其他方面。污水处理管道涉及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排污管道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发现泄漏及时上报。并配合开展好新建排污管道工程实施。
四、强化调度落实
规建办作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科室,要强化该项工作调度督导。
1.每月25日前收集完善当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并形成情况通报。
2.筹备召开好当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
3.抓好已排查问题的整改督导,指导并参与重难点问题处置,确保问题按时保质整改。
4.按时抓好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工作。
五、强化追责问责
镇纪委监委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介入调查,追责问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六、强化打击力度
派出所要强化打击力度,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个人坚决予以打击处置,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七、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完善各板块问题排查工作台账,并按照上述工作措施内容按时开展排查和督导。各村(社区)要对照工作职责和各部门印发的相关问题排查台账,开展好本辖区排查监管工作。各部门对本行业内排查出的问题汇总后及时报送镇规建办办。
(二)全面整治。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改任务和工作目标,集中力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推进并全力完成整改工作。对违法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原则上按照“先停后改”进行处置,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工作组务必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职尽责,做好工作资料归档,确保此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资料报送。各工作组要及时将工作开展资料归档并报送到镇规建办,镇规建办要加强调度、督促各工作组报送资料,收集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