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水府发〔2024〕33号关于成立黎水镇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黎水府发〔202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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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黎水镇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和谐,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 长:陈 刚 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副组长:何君韬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杨 超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成 员: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的建设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负责人,各村(社区)综治专干等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黎水镇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由何君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牵头落实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各项工作。平安法治办公室要加强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维稳排查,妥善安排人员应急值守,做好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及报送、信访稳定排查化解等工作;各科室协助党的建设办公室指导快递、美团、网约车(货车)司机、农民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建会入会工作,并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关爱;司法所协助平安法治办公室做好职工法律咨询、案件接访、案件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
(二)牵头科室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做好职工风险隐患排查,准确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处置化解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切实做好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商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每月召开1次职工信访稳定分析研判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