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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530681496/2023-00015
  • 发文字号 黎水府发〔2023〕10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3-01
  • 发布日期 2023-03-0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黎水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黎水府发202310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

《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黎水镇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抗御可能出现的特大山洪灾害,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我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镇集镇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自然灾害应急分预案》《黔江区防汛应急预案》等规定。

(三)适用范围

当本镇辖区内大河、小河水位超警戒水位或发生泥石流、大滑坡等地质灾害时,即启动本预案。

(四)工作原则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概况

(一)全镇及集镇基本概况

黎水镇地处黔江西北部,距黔江城区96公里,(往南海方向)距离城区63公里,全镇辖区面积82.44平方公里,境内山势陡峭,属典型的山区地貌和立体地形。出露地层主要为三迭系和二迭系岩层,岩性为碳酸盐岩与碎屑岩相间分布,主要有灰岩、页岩、白云岩及砂岩,抗旱能力较差。本镇所辖6个村(居)40个村民小组,集镇建成区约0.8平方公里,个体工商户200余家,集镇人口3000余人。镇政府驻华阳社区一组黎水坝,辖1个社区5个村(华阳社区、黎水村、黄泥村、新花村、长坪村、竹园村),有中心小学校1所,村小学2所,卫生院1所。           

(二)本镇防洪现状

本镇地理位置较低,一条D级河流从集镇中间穿过,加之居民建设的不规范建筑,部分房屋建于最低洪水线下,居民们的防洪意识差,给防汛工作带来了大困难。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黎水镇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机构

镇级建立总指挥部,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由镇长罗勇同志任指挥长,分管领导周光友、副镇长郭光荣同志任副指挥长,人武、党政办党群办平安办、应急办、规建办、社事办、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卫生院、供电所、电信所、学校、相关村(社区)为成员单位。下设转移安置组、工程抢险组、交通保障组、后勤保障组、通信联络组、卫生防疫组。

(二)应急抢险指挥部职责

应急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全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分预案》、《黔江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全镇应急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党群办:负责全镇应急抢险的协调工作。

人武部:镇应急分队、预备役和民兵,支持集镇抗洪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协助完成紧急清障等任务,负责集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平安应急办:负责维护集镇应急抢险秩序,确保集镇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抢险救灾器材、物料及破坏其他与应急抢险有关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在集镇遇到特大洪水等紧急情况时,协助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社保所:负责集镇灾民及转移人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负责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各类救灾捐赠;协助做好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调拨并监督使用应急抢险救灾经费。

规建办:负责集镇拆迁房屋、危房等建筑的安全管理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了解统计农业受灾情况;负责承担镇应急抢险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抢险救灾用电;负责恢复因受灾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当户外输电线受损断落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行人触电。

电信所: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应急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卫生院:负责应急抢险救灾时伤员的应急抢救;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及消毒工作。

学校:负责全校学生安全转移。

有关村(社区):负责本村抢险队伍的指挥、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四)各应急小组职责

1.转移安置组。转移安置组由镇社保所负责,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保所所长任副组长,社保所其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通知老弱病残人员,并利用由交通保障组提供的车辆负责将撤离人员运送至安置点,使在安置点接受撤离的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工程抢险组。工程抢险组由分管水利的领导任组长,村(社区)主任、水利林业管理站站长任副组长,水利林业管理站其余工作人员为成员,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集镇各类突发性险情的抢险救援行动。

3.交通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由分管平安、应急的领导任组长,村(社区)主任、国土所所长任副组长。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转移安置组负责各辖区内撤离转移人员用车车辆;负责安置点的用车需要;负责防汛物资运输车辆的调度安排,确保有充足的车辆。

4.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后勤的领导任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抢险现场、安置点人员的饮食、住宿等事项,财政所负责有关经费的保障。

5.通信联络组。通信联络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电信所、党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安置时的通信畅通工作。

6.卫生防疫组。卫生防疫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卫生院其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各安置点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急救。

四、预防和应急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本预案启动

1.暴雨袭击本镇;

2.发生特大洪水或泥石流;

(二)应急响应

1.小雨。镇村两级防汛抗旱机构相互合作,掌握雨情的变化情况,做好防汛物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中到大雨。密切注视雨情的变化情况,加强雨情的监测,分析雨情的来势情况,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利用现有防汛设施进行防汛。加强对防汛物资的调度管理,根据雨情的发展趋势适时对防汛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通报雨情信息。

3.大雨。随时掌握雨情发展趋势,及时向区防洪办,区委、区政府报告雨情情况,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防汛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启动相关防汛预案,及时通知坝塘、渠道及沿河两岸居住人群,密切注视洪水的情况,进一步落实好防汛物资,做好防暴雨的准备。

4.暴雨(特大暴雨,单点暴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随时上报灾情、雨情情况,加大山坪塘、河流的防汛调度,确保集镇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在暴雨面前,指挥机构要加强协调,分阶段布置工作,按照防汛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措施,做好防汛各个环节的工作,当特大洪水到来时,启用镇应急分队和民兵预备役队伍防汛抢险预案,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力支援防汛抢险工作。

(三)全镇居民的转移,按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按以下线路转移:

1.集镇居民的转移:⑴后街及卫生院至政府上段的所有居民向高坎子方向转移;⑵学校至李万中段的所有居民向学校后头及桃屋溪方向转移; ⑶下号下段的所有居民向蒋家坝后头转移。

2.黄泥村民的转移:(1)原川边村向土城和慈姑塘方向转移;(2)原黄泥村向现黄泥村小学和黄腊坝方向转移。

3.华阳居民的转移:(1)原华兴村向叶家山和小池塘方向转移;(2)皇后寨向原村小方向转移;(3)原华阳一部分向桥梯子方向转移。

4.黎水村民的转移:(1)原黎水村向班竹园和毛花坪方向转移;(2)原土堡村向白庙子和飞龙桥方向转移;(3)原靠河村向文家院子和安家院子转移。

5.竹园村民的转移:(1)原竹园村向新学堂方向转移;(2)原后山村向后山坪方向转移;(3)原坪桥村向鸭子上转移。

6.新花村民的转移:(1)原新花村向街上和马家洞转移;(2)原先锋村向机房方向转移;(3)原木溪村向村小方向转移。

7.长坪村民的转移:(1)原高羊村向村小方向转移;(2)原长坪村向庄房方向转移。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保障组在发生洪涝灾害并有通信设施发生损坏后,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2.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汛信息;利用电话通知、人员通知等方式,通知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身安全。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储备常用的抢险物资,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防汛紧急期,坚决服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

(三)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汛前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成立专业、非专业群众防汛抢险队伍。镇应急分队、民兵的预备役部队的抢险队伍,由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六、善后工作

(一)救灾

1.受灾后的灾情统计由水利林业管理站、经发办共同完成。

2.镇社保所负责受灾居民生活救助。接受外部的捐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必要时向县卫生局请求医力、药品及救护设备的支持。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要求,对消耗的防汛物资进行补充。

(三)灾后重建

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修改。每一年对本预案修改一次,由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召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并视情况变化作出修改,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

七、应急结束

(一)当特大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

(二)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由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修复水毁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尽快恢复集镇人民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八、本预案由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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