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镇商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镇商务领域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深入开展全镇商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深入开展全镇商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四川自贡“7·17”火灾、合川财富广场“7·18”吊顶掉落伤人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全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镇商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黔江安办发〔2024〕28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镇商务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部门监管与属地监管、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检查执法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全面排查整治商务领域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降低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2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10日至11月)。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深化重大隐患专项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巩固总结阶段(12月)。持续巩固前期成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
全镇小商场小超市、餐饮住宿、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场所,重点突出“九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行动、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强对商务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商贸企业主体及其办公楼、食堂、宿舍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商贸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新员工上岗前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常态化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安全设施设备检修方面。商贸企业应定期对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保,防止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
(三)建构筑物及装修物方面。商贸企业应对建构筑物(自建房)、装修等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房屋倒塌、装修物掉落、人员踩踏等情况;加强对年代久远、设施设备老旧等场所(点位)的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方面。商贸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应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被封闭、堵塞、占用;不得在门窗上设置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动火动焊作业方面。商贸企业不得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不得交叉进行;应及时清除场地可燃可爆物,明确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
(六)委外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原则,重点解决商贸企业委外作业过程中责任不清、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措施不到位、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委外作业行为。
(七)餐饮燃气安全方面。餐饮企业(用户)是否按照消防救援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求针对燃气具、消防设施、用气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存在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行为;消防救援部门、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已就整改情况复查。
(八)违规住人存货乱拉乱接方面。商贸企业经营、办公场所不得违规住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场所不得违规用火用气用电;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门厅等室内公共区域,严禁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九)防汛抗旱及森林防火方面。加强预警提示,指导督促临边临崖临坡临水等洪涝及地质灾害风险高的商贸企业加强灾害隐患排查,遇到险情能及时疏散转移;加强林区及周边星级农家乐、加油站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发生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办(站、所、中心)要切实履职,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和源头管控。专项监管科室要充分发挥队伍、装备等专业优势,主动靠前,齐抓共管,全力维护商务领域安全稳定。
(三)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强化安全易发多发情况(区域)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