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邻鄂府发〔2023〕106号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办站所、镇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我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要求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启动实施,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内容,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我镇的重点普法目录。
(二)统筹督促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规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
(三)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发布,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积极配合学校等普法责任主体部门。充分利用好“普法空中课堂”、班会课、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普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等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各种相关法律的普及率,提高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能力,为未成年人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积极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文化。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指导村(社区)把家庭对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教育等法定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约束和督促家长履行监护抚养责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联合有关科室及部门指导学校逐步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协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村(居)、有关科室及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作职能作用,落实工作举措。
(二)加强协调抓落实。加强同平安办、民政、文化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提升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效,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抓落实。各有关科室及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