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邻鄂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邻鄂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0X1/2023-00028
  • 发文字号 邻鄂府发〔2023〕64号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5-30
  • 发布日期 2023-06-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邻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邻鄂府发〔202364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级科室、部门,有关单位:

邻鄂镇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2023530


邻鄂镇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印发<黔江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消安委发〔20234)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全力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级各部门、相关办站所、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平安办,由平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推进。

三、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的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小超市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医院、学校、幼儿等场所。

3.其它经营场所。烟花爆竹、加油站炸药仓库等厂房库房。

(二)排查分工

1.平安办、派出所:牵头组织宾馆、饭店、小超市烟花爆竹、加油站、炸药仓库等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排查。

2.卫健:牵头组织卫生院消防安全排查。

3.社保所:牵头组织敬老院消防安全排查。

4.文化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排查。

5.党政办:牵头组织机关大院消防安全排查。

(三)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领域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医疗机构、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5.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设施设备,或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6.生命通道管理。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

7.管理责任落实。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检查方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由各行业分管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督促指导类场所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二)组织基层排查。平安办、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村(居)志愿者、网格员队伍等力量,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移交辖区消防部门。

五、步骤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5月底前)。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自查自改(20238月底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

(三)督促整改(2023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提请政府协调解决。

(四)总结提高(2023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各行业分管科室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科室、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三)常态督导,务求实效。对工作领导和推动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