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邻鄂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邻鄂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0X1/2021-00053
  • 发文字号 邻鄂府发〔2021〕10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2-17
  • 发布日期 2021-12-2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邻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邻鄂府发〔2021〕101号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邻鄂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庞秋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健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胜标  纪委副书记

        张  勇  应急办主任

        王  立  派出所所长

        陈明奎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治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由应急办主任张勇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王立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职责:应急办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负责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成品油的经营储存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派出所依法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及安全燃放执法检查,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和来源审查工作。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