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2021年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特拟定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镇2021年地灾点仍然有存在多、隐患大的特点,目前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6处,其中滑坡9处,地陷7处,涉及到5个村(居)委95户、439人及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多数灾害体仍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各村(居)委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的村民加强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在汛期要做好各隐患点的监测、巡查、防灾、抗灾等工作。
二、防范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镇政府在2018年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今年继续沿用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全镇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领导和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了解灾情,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资供应,指挥应急抢险及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镇地质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命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业务;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信息反馈。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各站办所、各上级部门、各村居的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社保所(含民政办):充分做好抗灾、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当灾情发生后,积极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并精心组织灾区群众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等社会保障工作。
冯家国土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协调专业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并负责救灾临时用地调处工作,并做好受灾农户的搬迁选址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含交通管理站):做好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负责道路畅通工作,确保人员和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并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指导工作;突出抓好小二型水库、山坪塘的安全,严防发生洪涝、山洪二次灾害。
卫生院:成立医疗救助应急分队,负责因地质灾害所造成人员伤病的抢救、医治工作,做到人员和医疗物资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治。
综治安监办、派出所:维护好现场,并统筹安排,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卫生计生办:协助卫生院做好救灾救济过程中的病媒防治等卫生工作。
党政办: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后按时上报,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落实人员,加强监测
1、各村(居)委要及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的农户手中,并要求粘贴上墙,建立起“群测群防”体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使广大群众了解防灾常识、知晓灾害发生时避险措施和撤离路线,真正做到“会监测、懂预报、有组织、能避险”。
2、各村(居)委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落实责任人和监测员进行监测。在监测巡查过程中,监测员必须做到平时每三天观察一次,汛期一天观测一次,雨天24小时观测,并做好监测巡查记录,同时平均每10日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汇报一次情况。监测员一旦发生地质变形加剧和有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鸣锣示警,发出避灾避难信号,积极组织群众按既定撤离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迅速上报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三)健全机制,快速处置
1、汛前检查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镇领导小组将组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对各村(居)委地质灾害隐患点两卡发放、防灾避险宣传、组织机构、监测巡查、防灾避险措施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村居委整改落实到位。
2、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发期,为预防不测,做到应变及时,镇政府机关、各部门及各村(居)委责任人和监测员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上下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3、灾情速报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裂痕加大等险情或灾情发生后,监测人员要在1小时内摸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小组快速作出研判,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同时,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要迅速在2小时内核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国土房管局报告。
4、抗灾救灾制度。一是各村(居)委应以党员、团员、民兵为主体,成立地质灾害民兵应急救灾抢险队,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准备。二是各村(居)委坚持防治结合、避让为主的方针,实行村(居)委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居)委主任和监测员具体负责抓落实的方式,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三是地灾隐患点一旦发生灾情,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立即组织农户按既定撤离路线躲避、疏散,同时应及时准确地按灾情速报制度向镇政府报告灾情情况。四是领导小组了解灾情后,应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抗灾救灾,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及情绪安抚工作,积极帮助受灾人员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5、灾后调查制度。灾害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在报告制度规定的时效内做出应急调查报告后,逐级上报。
三、纪律要求
(一)各村(居)委必须随时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动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反馈信息,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旦发生灾情,全镇各部门的干部职工,村(居)委基层组织应义不容辞地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参加抢险救灾行动,服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积极做好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村(居)委或个人,因地质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视其情节,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该项工作将纳入村(居)委的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