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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0X1/2021-00044
  • 发文字号 邻鄂府发〔2021〕46号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4-12
  • 发布日期 2021-06-2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邻鄂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邻鄂府发〔2021〕46号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邻鄂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邻鄂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邻鄂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强化防溺水各项措施,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生命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为目标,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主线,构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四位一体”长效防控机制,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少年儿童溺水风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级各办站所要进一步拓宽防溺水教育途径,充分运用村村通广播、微信等媒体方式,以及手机短信、信息发布平台等信息媒体, 通过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醒监护人和少年儿童注意防溺水安全。邻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七不”:一不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三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七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一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二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三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同时,安排专门课程,完善相应教学内容,强化游泳和安全技能。邻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要抓好“十个一”宣传教育,每年3月底前开展1次防溺水专项教育、每年暑假前印发1份“预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每年组织1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每年印发1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每学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考试、每学期召开1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每学期开展1次家长专访、每到节假日前开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由教师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教育少年儿童增强安全意识,将“七不三要”牢记于心,尽量学会游泳等技能。要加强学生纪律约束,对私自到危险区域玩水的学生,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二)加强各类水域排查整治。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等办站所、村(社区)要对河流、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区域开展多层级、拉网式排查。学校附近重点水域、学生上学放学必经路段水域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部门应当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排查一处、防范一处、整改一处。镇级办站所、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对邻鄂中心小学校和幼儿园的信息供给。镇级各科室和邻鄂中心小学校要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校内危险水域要迅速彻底整改,校外危险水域要充分掌握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提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开展处置。

(三)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安全巡查队伍、治安巡逻队伍、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在学生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河流、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守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少年儿童玩水、下水等危险行为。水库、危险河段等重点水域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邻鄂中心小学校要对学生上学放学路线进行了解,掌握学生途径水域情况,并将学校作息时间等信息及时提供给镇级各办站所、村(社区), 加强校地联动,确保巡查守护工作效果。

(四)增设各类防护设施设备。镇级相关科室要在河流、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在相关水域易下水位置和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位置,张贴或树立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志标语,并加装防护设施。沙坑、池塘以及因建筑施工临时形成的堰塞水体等区域周围要设置固定的警戒线和醒目的警示标识,对已发生或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区域,要修建封闭式围挡围栏围墙进行物理隔绝,防止少年儿童靠近。可以选定绝对安全的水域,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充足安全设施设备,并安排充足的专业人员看护和陪练的前提下,供适龄少年学习游泳,增强安全技能。

(五)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护。各村(社区)要抓好节假日学生离校后的管护问题,充分运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少年儿童关爱活动、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等,避免节假日期间发生不安全事件。邻鄂中心小学校和幼儿园节假日期间要与监护人紧密联系,指导督促监护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及安全保护工作。

(六)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联合学校、幼儿园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的课后活动和节假日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抱团聚集、外出下水游泳,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七) 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各村(居)、邻鄂中心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邻鄂中心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印发《学生防溺水家长责任书》,监护人签字后返回学校存档备查。要加强家校共育,邻鄂中心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定期家访,充分运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建立常态化安全提示机制,向监护人开展安全提示提醒。要做好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强化监护人“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防止少年儿童溺水。对不假离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原因,积极配合查找学生下落,防止学生发生溺水等意外事故。

(八)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邻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要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为重点区域增配值守和巡防人员,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件,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镇政府要加大相关领域资金投入,推动预防溺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邻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要站在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把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邻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沟通协同、信息互通,建立完善联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有效对接各项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构建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相关科室要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纳入“河(库)长制”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涉水单位的联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研判,强化预警。各村(社区)每年要定期安排部署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补齐短板。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等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研判,分析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学校、监护人和少年儿童发布预警信息。邻鄂中心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对各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办,压实责任。镇纪委、应急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凡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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