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溪府发〔2024〕15号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相关民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垃圾分类办发〔2024〕4号)及《关于成立黔江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分类办〔2023〕15号)文件及3月1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溪镇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组 长:杨胜前 何 飞
副组长:喻小纯 傅小为 钟世泽 冉 勇 余 赋 陈 文 龚明钢
成 员:乡建中心、党政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站、社事办、平安办、金溪镇派出所、司法所、邮政局、农商行、金溪卫生院、供电所、金溪水厂、金溪中心校、平溪村悦心憩园客栈、乐购超市、旭晋超市、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乡建中心吴胜勇同志兼任,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事务。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为垃圾分类治理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一次实地督导检查垃圾分类,并研究垃圾分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主要职责、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理顺工作程序和要求,快速建立一套高效规范的工作体系。
(二)协同推进强抓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协同作战、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城管局负责定期组织分析研究,会商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同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以及宣传氛围营造等活动,全面提升我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三)深化督查确保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严格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的职责,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督办,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