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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78488713F/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5-19
  • 发布日期 2021-09-2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比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比 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比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比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六沿”区域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全域干净整洁专项治理的通知(黔农环组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金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时间

从2021年5月起,每月对全镇8个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明查和暗访,对保洁长效机制工作开展督查,并每月对8个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累积汇总、点评调度。

二、评比内容

环境卫生工作:一是区域内村庄房前屋后的陈旧垃圾、村组道路的白色垃圾、河溪沟渠的漂浮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废弃物、村庄内黑臭水体等是否清理到位,是否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二是区域内乱丢乱扔垃圾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保洁员、护路员是否按时上岗,公共场所的常态化保洁、管理是否到位。四是“三评”活动(最美庭院、最美家庭、最美个人)评选活动是否深入开展,村民自治作用是否得到发挥。五是垃圾清理是否及时,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是否存在人为损坏现象。

三、评比方式

(一)采取日常暗访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相关督查内容,优化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率。即由镇政府组织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队伍对各村(社区)日常暗访,对环境卫生的实际效果和环卫设施维护实行每月一次以上的暗访,在各村(社区)干道等重点部位的基础上,随机抽查通组公路、农民庭院、小溪、沟渠的卫生情况,必须覆盖8个村(社区)。每月由分管领导、乡建中心、经发办、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部分村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对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村庄公共空间治理等内容进行督查考核。

(二)按照“分类考核、限期汇总、统一排名”的办法,每次督查完成后,及时汇总情况、量化评分、签字确认。每月将督查情况及时交镇乡建中心进行汇总。暗访督查以现场查看为主,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摄像或拍照等方式留存资料,并填写督查情况表格;实地走访村民、保洁员、村干部,了解洁净乡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三)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督查考核采取100分制计分;每季度可根据相关工作的实际部署推动情况酌情调整考核项目、占比、细则。对考核的单项评分进行合计,除以考核项目个数后,转换成百分制计分。

四、奖惩制度

(一)强化点评调度。每月对各村(社区)评分进行汇总通报,按评分对8个村(社区)进行排名公示,对全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二)落实执纪问责。将村(居)每季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得分汇总后排名,评选“最干净村”和“最脏乱村”,对“最干净村”进行通报表扬,主要领导对“最脏乱村”村(社区)书记进行批评约谈,对督查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三)严格考核纪律。环境卫生暗访采取不定时、不事先通知、不反馈意见、不到村(社区)委会用餐、未公布评比结果前不泄密等形式进行,村(社区)不得干扰暗访组,如造成不良后果,当月该村(社区)委会环境卫生定为不合格等次。


                                                                                                                            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