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溪镇2022年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溪府发〔2022〕58号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溪镇2022年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黄溪镇2022年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
黄溪镇2022年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遏制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切实提升我镇交通出行环境和集镇品质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扎实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摩托车违法和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针对违规加装遮阳伞、临街商铺(商店、餐饮店)乱停乱放、“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专项治理,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守法率达95%。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车型:两轮、三轮摩托车、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
2.重点违法:加装遮阳伞的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3.重点区域:临街商铺、医院、学校、餐饮聚集地,以及摩托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全镇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孝红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政法委员陈光祥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摩托车专项治理办公室在黄溪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文绍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李贤堂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协调、调度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制定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搭建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压实责任,利用“线上+线下”“窗口+路面”“走访+短信”以及进企业、进小区、进学校等宣传渠道,采取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张贴海报、案例警示、媒体采访、新闻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执法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经对宣传教育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执法整治阶段。深化开展部门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突出乱象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经执法整治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巩固验收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经验,对全镇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检查验收,系统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并通报突出问题,切实固化治理措施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实施部门共治。一是开展源头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将监管工作前移至源头,对违规生产、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严禁出售遮阳伞,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消声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二是组织联合执法。组建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力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共同抵制违法。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整个行动始终,一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镇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要用好村村通广播、LED屏、宣传栏宣传造势,对常见的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违法停车、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违规加装遮阳伞阻挡行车视线、降低车辆稳定性、加重事故后果和非法改装消声器、随意乱停乱放的违法危害处罚后果,引导群众共同抵制。二是深入开展入户宣传。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将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6至8月的宣传主题之一,融入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中,做到全覆盖。教育引导员工率先垂范,模范遵守。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三是设置违法学习劝导点。配合交巡警二大队设置1处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对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执法管控,规范行停秩序。一是显性用警加强路面管控。以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警情舆情反映的突出区域、时段为重点,部署固定专项检查点和流动执法小分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对农村道路违规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超员、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从严查处噪音扰民。派出所要加大对大排量摩托车飙车炫技、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等行为实施“销售改”窝点专案打击,依法严查严处“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三是协同规范停车秩序。配合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城市管理局维护用车高峰时段停车秩序,对乱停车辆实施劝阻,对不服从指挥的依法处罚、拖移。
(四)疏堵结合,狠抓专项治理、强化综合治理。规范设置停车区域,针对摩托车使用停放较为集中区域,在周边有条件的区域合理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
(五)紧盯效果,开展专项督查。一是加强专项督查。我镇将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视频等方式,重点对专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督查。二是加强日常效果跟踪。建立内部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机制,对本辖区摩托车专项治理效果实行每周考核、每月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务必认清此次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对于解决我镇历史顽疾和提升集镇形象具有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合力共管共治。各村(社区),各责任科室要根据黄溪镇摩托车专项治理行动任务清单(附件)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加强管理及阶段性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导问效。整治期间,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落实不力的村(社区)、科室,将督促限期整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黄溪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