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黄溪镇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黔江区黄溪镇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8年,黄溪镇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坚持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想和行政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认真抓好法治建设,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全年未发生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害国家、公共和公民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今年来,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以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为主导,及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履责,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会议制度等制度,在行使重大决策中及时做到征求和广泛听取意见,镇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时强化了行政政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科学性。 一是安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加强排查,重点对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等进行重点检查,整改;二是认真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警示教育,召开专项工作会议4次,进行专项工作约谈5人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立案查处和典型案例通报。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镇在行政决策上目标为: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今年来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决策,决策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切实保证决策效率,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镇及时接受强化行政监督责任,规范服务窗口运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部门,人大常委会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群众等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机关职权,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府提案。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19件,调处219件,调处成功216件,调处成功率为98.6%。二是大力规范信访维稳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各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维稳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及分工。全年召开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专题会议8次。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全年,我镇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机关工作建设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在全面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中解决我镇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力规范、提升我镇集镇管理秩序和管理水平,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坚持学法制度,组织参加法治理论考试1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4学时。全年我镇参加市、区级法治培训共15人次。
(六)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不断提升行政能力,促进我镇法治环境提升,配齐配强专职法制工作人员13名,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七)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2次以上,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镇内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积极将推进法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全力做好依法行政保障。
(八)落实机制。一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推进律师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应诉案件讨论常态化,保证法律顾问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加强合法性审查,聘请法律顾问1名,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18年,我镇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执法方式方法粗暴简单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创新方式不够,举报奖励制度等还建设不全;五是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制氛围。
四、2019年工作目标和重点
2019年,我镇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着力将我镇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按照“四个意识”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镇村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