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全社会公开黑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突出公开重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公开力度
2019年,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承担日常事务处理,以及履行相关职责,并牵头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由组织委员担任,落实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年共召开4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通过政务公开栏、文化中心公示栏、镇村公示栏、武陵都市报、黔江电视台、手机报、LED显示屏、宣传单、广播等途径,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突出公开重点,依法主动公开
1.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全年公开相关信息15条。
2.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对43户179人拟脱贫户名单和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拟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开,公开了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产业扶贫资金等信息256条。
3.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公开栏及各村(社区)公开栏对我镇2019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全年公开其他资金信息32次。
4.推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25次。
5.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5条。
6.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了电影放映信息、“送戏下乡”等信息的公示,共12条。
(三)推动政务透明,及时回应关切
1.规范办事指南,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在行政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操作流程、办事指南、咨询电话等信息,明确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办理形式,切实解决群众“走路多、办事难”的问题。
2.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通过市长信箱、黔江网、热线电话等途径,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2019年,共收到各类政务咨询信息575件,其中市长信箱7条,网络问政15条,电话553条,回复率100%。
3.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一年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6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2 |
0 |
34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 |
0 |
0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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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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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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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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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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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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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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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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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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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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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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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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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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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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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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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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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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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意识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较为单一,发布信息量较少,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形成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