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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300/2023-00015
  • 发文字号 黑溪府发〔2023〕50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9-07
  • 发布日期 2023-09-12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350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黑溪镇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397


黑溪镇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黑溪镇村(社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激发广大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村(居)民文明程度和社区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黑溪镇白合社区、光明村和苏维村推行村(社区)治理积分制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基层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镇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镇村治理工作,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采用积分方式对辖区村(居)民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管理,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效融合。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组织实施积分制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二是坚持统筹推进,把积分制作为“三治”结合建设的有效载体,将镇村治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镇村振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镇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作用。四是坚持群众主体,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众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做到策由民选、规由民定、事由民决。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六是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在黑溪镇白合社区、光明村和苏维村实行积分制管理,在各村(社区)形成尊老爱幼、诚信友善、团结和谐、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逐步在全镇推广应用。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黑溪镇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帅仕波担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经发办、党政办、平安建设办、文化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特色产业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部署、统筹、协调工作。

2.积分制管理村(社区)工作组。村(社区)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组,由各驻村领导任组长,村(社区)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副书记、专干、本土人才为工作组成员,负责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积分审核工作组。村(社区)成立积分审核工作组,由村(社区)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以网格为单位、每网格确定1名党员代表为成员,负责积分的审核认定。

4.积分执行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网格员、保洁员为积分执行人员(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负责初步核实积分事项和积分导入工作。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积分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村(社区)常驻村(居)民。

2.积分内容。村(居)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六大类:宣讲学习类、文明习惯类、传统美德类、遵纪守法类、公益行动类、其他类。积分制管理计分项目由奖分和扣分两部分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详见附件1)。

(三)积分流程

村(社区)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档案。

1.一月一记录。村(居)民申请积分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积分执行人员申报,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积分执行人员发现村(居)民具有奖扣分相关的行为,可不经村(居)民申报,核实后直接导入积分。

2.一季一审核。村(社区)积分审核工作小组每季度对村(居)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村(居)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居)民的查询、监督。村(居)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审查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认定。

(四)积分的审核

积分执行人员负责初步审核积分事件的真实性。积分管理审核小组对所导入的积分事项进行再次审核、认定。对虚假申报的村(居)民和虚假登记的积分执行人员实行双倍惩罚扣分制度。

(五)积分的公示

每季度次月5日前对积分前15名进行公示。

(六)积分结果运用

1.实行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每半年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彰。

2.作为村(居)民“评先”依据。积分作为“身边好人”、“五好家庭”、“镇贤”、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评选重要参考。

3.积分实行一年累计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

1.成立工作机构。镇、村(社区)分别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审核小组。

2.广泛宣传发动。917日前充分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准备实施阶段9月中下旬)

1.召开动员大会。白合社区、光明村和苏维村于912日前根据镇级实施方案,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2.基础工作准备。按照统一部署,白合社区、光明村和苏维村根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工作场所、软件及相关设施在10月底前准备到位。

3.总结完善。年底之前组织兑换一次物资,在积分制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分制管理是倡导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美德、提升居民素质、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实现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区)及经发办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总体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村(社区)认真把握学习积分制管理的工作步骤、积分内容、积分运用等知识,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做到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

(三)强化保障,落实责任。黑溪镇政府加强积分管理硬件设施设备等资金保障,村(社区)要落实好具体工作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对象,特别要加强积分导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