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2〕14号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保障辖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正常运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黑溪镇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月20日
黑溪镇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根据全市、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保障黑溪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压紧压实防控责任,落细落小防控措施,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状态,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松懈思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工作专班,强化应急值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抓好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分类、分级标准(试行)》《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项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秦宪宇党委书记
帅仕波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葛藤党委委员、人大
陈桥党委副书记
高玉敏副镇长
谢赐孝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绍兴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姚永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特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艳洪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成员:詹登膀党政办负责人
肖波金发办负责人
向业平综合执法大队(平安办)负责人
蒲春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陶长清农服中心主任
陈洪禹特色产业办负责人
向生著卫生院院长
李建派出所所长
罗家先胜地社区支部书记
刘国平白合社区支部书记
苏文武改革村支部书记
王元平光明村支部书记
罗春彦苏维村支部书记
陶宗兴互助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藤同志负责统筹,肖波同志具体负责商贸领域疫情防控日常事务。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数据收集,数据核实、信息传送,统计、上报等工作;
2.负责对接区级各部门,衔接疫情防控和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生活物资储备、销售工作。
(二)村(居)专项工作组
1.胜地社区工作组
组长:葛藤
副组长:杨特
罗家先
成员:胜地社区全体干部,胜地社区全体包组干部,全体驻村工作队队员。
2.白合社区工作组
组长:胡绍兴
副组长:刘国平
成员:白合社区全体干部,白合社区全体包组干部。
3.改革村工作组
组长:陈桥
副组长:汪艳洪
苏文武
成员:改革村全体干部,改革村全体包组干部,全体村工作队队员。
4.光明村工作组
组长:高玉敏
副组长:王元平
成员:光明村全体干部,光明村全体包组干部。
5.苏维村工作组
组长:姚永胜
副组长:罗春彦
成员:苏维村全体干部,苏维村全体包组干部。
6.互助村工作组
组长:谢赐孝
副组长:陶宗兴
成员:互助村全体干部,互助村全体包组干部。
1.负责检查辖区商贸企业及商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是否对标国、市、区最新指示精神以及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检查保供物资储备、销售情况,是否出现哄抢保供物资情况;收集掌握企业及商铺存在的困难问题;
2.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现场、疏散人群,协调相关单位力量。一旦发生哄抢事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公安机关(黑溪派出所:79613110)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3.负责引导辖区居民理性消费,避免发生哄抢保供物资的事件发生;
4.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按时上报;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防控小组
成员: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医生、向业平、余行、彭井、刘勇、刘家祥、罗攀
1.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落实;
2.采取紧急措施处理突发情况处理,对推送的重点人员按要求落实排查管理职责;
3.在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时各采样点的应急处置,重点人群管控工作。
4.落实区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防控要求;
(四)宣传舆情处置组
组长:汪艳洪
成员:詹登膀、杨本珍、向业平、蒲春林
负责通过LED显示屏、村村通广播引导辖区居民理性消费,避免发生哄抢保供物资的事件发生。
(五)信息对接组织
副组长:肖波、蒲春林
成员:田霄、彭井、谢玉娇
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按时上报。
五、信息报送
各专项工作组要将辖区内商贸企业及商铺运行情况于每天下午15点前报信息对接组,由信息对接组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知悉。如出现重大紧急情况需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