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鼓励引导、积极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农户收入。按照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
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
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内容
黑溪镇胜地社区等6个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实施项目
三、补助对象
对发展一、二、三产业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高于8000元脱贫户。
四、申请方式及资料
(一)申请方式。农户申请→帮扶干部确认→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初步验收核实→乡镇街道验收合格。
(二)所需资料。农户申请书、发展产业及投入相关佐证资料(照片、支出凭证等)。
五、补助资金方案
按照产业投入资金的8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0元。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到户产业补助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帅仕波 镇 长
副组长:葛 藤 人大主席
成 员:各村(社区)第一书记,各村(社区)书记,经发办、镇纪委办、财政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肖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职 责:组长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副组长负责项目整体实施、监管等工作。驻村(社区)领导负责本村(社区)项目具体实施,经济发展办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成立验收小组。成立由驻村(社区)领导任组长,驻村工作队、镇村(社区)两级包组干部为成员的验收小组。
七、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工作启动阶段:9月13日前摸清发展一、二、三产业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高于8000元脱贫户的到户产业补助资金需求,向镇经发办报送《黔江区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摸底汇总表(第三次)》(附件1)。
(二)农户申请验收阶段:9月20日前完成农户申请、村级核实验收。镇、村两级干部入户核实产业发展情况,如实统计,将照片、验收表交经发办汇总,并向镇经发办报送黔江区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申请书(附件2)和黔江区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附件3)。
(三)资金发放阶段:9月25日前由黑溪镇到户产业补助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牵头,召集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社区)干部随机抽不少于10%的农户进行审核。9月28日前,对验收合格的各村(社区)按补助资金100%的比例兑现,对验收不实的村(社区)重新组织验收。
八、相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区乡村振兴局的规定,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去函申请资金,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严格验收标准。各验收小组要严格标准,验收数量务必实事求是,确保到户产业扶持项目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