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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6300/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0-15
  • 发布日期 2023-10-1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黑溪镇
  • 有效性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351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鼓励引导、积极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增加农户收入。按照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

黑溪镇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

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内容

黑溪镇胜地社区等6个村(社区)到户产业补助实施项目

三、补助对象

对发展一、二、三产业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高于8000元脱贫户。

四、申请方式及资料

(一)申请方式。农户申请帮扶干部确认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初步验收核实乡镇街道验收合格。

(二)所需资料。农户申请书、发展产业及投入相关佐证资料(照片、支出凭证等)。

五、补助资金方案

按照产业投入资金的8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0元。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到户产业补助项目实施小组

组  长:帅仕波  镇    长

副组长:葛  藤  人大主席

成  员:各村(社区)第一书记,各村(社区)书记,经发办、镇纪委办、财政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肖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职  责:组长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副组长负责项目整体实施、监管等工作。驻村(社区)领导负责本村(社区)项目具体实施,经济发展办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成立验收小组。成立由驻村(社区)领导任组长,驻村工作队、镇村(社区)两级包组干部为成员的验收小组。

七、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工作启动阶段:913日前摸清发展一、二、三产业的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2022年度人均纯收入高于8000元脱贫户的到户产业补助资金需求,向镇经发办报送《黔江区2023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摸底汇总表(第三次)》(附件1)。

(二)农户申请验收阶段:920日前完成农户申请、村级核实验收。镇、村两级干部入户核实产业发展情况,如实统计,将照片、验收表交经发办汇总,并向镇经发办报送黔江区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申请书(附件2)和黔江区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验收表(附件3)。

(三)资金发放阶段:925日前由黑溪镇到户产业补助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牵头,召集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驻村(社区)干部随机抽不少于10%的农户进行审核。928日前,对验收合格的各村(社区)按补助资金100%的比例兑现,对验收不实的村(社区)重新组织验收。

八、相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区乡村振兴局的规定,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去函申请资金,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严格验收标准。各验收小组要严格标准,验收数量务必实事求是,确保到户产业扶持项目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