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依法治区办: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黔江委发〔2016〕29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全镇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单位、部门及村(社区),为推动我镇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黑溪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工委书记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强化队伍建设。全镇6个村(社区)都设有法治建设联络员(由综治专干兼任),以村调解室为基础建立了法治工作站,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全镇村社法律助理进行包干兼职,使得每个村社都有一名兼职法律工作者;全镇47名综治网格员为每一个综治网格(村民小组)的法治宣传员,负责法治宣传,收集民情,建立台账,及时上报。
3.确保责任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镇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签订了相应的责任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清单,明确行政权力、责任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形成了齐抓依法治镇的局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依法行政决策,严格执法程序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镇党委、政府不断强化程序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防止决策失误。在涉及镇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镇政府党政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实行法律顾问制,聘请专业律师为我镇法律顾问,与镇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邀请法律从业人员参与处理我镇法律事务,为我镇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强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积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整的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定期将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办理事项及流程进行公开,并将党委、政府各项重要决策、惠民政策、评议结果、资金发放等内容定期在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二是我镇确定了专人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主动更新政府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等共计35余条。
(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我镇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一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我镇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工作中能够掌握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镇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年度法治理论考试通过率100%,其他各类法治理论学习活动参与率98%以上。二是开展宣传月活动。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向广大群众散发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三是开辟宣传专栏。以宣传栏、黑板报、展板、村村通广播为宣传平台,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全镇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四是组织各类互动宣传。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为群众反映问题、献计献策搭建平台。在镇机关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以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促宣传强法治。
二、存在不足
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不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档案材料不够齐全,资料台帐有待完善等。
三、下步打算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治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治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治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监督办法,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