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承担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以及机关管理、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文秘等职责。主要负责基层智治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处突等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四板块”社会治理和服务管理力量,承担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分析研判、事件流转交办、绩效评估考核等工作,形成网格事项及事件的受理、分析、流转、处置、督办、反馈、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联络、群团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经济发展、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民政、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公安、司法、信访、平安综治、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民兵、消防救援等方面力量。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群团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六)黔江区黑溪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和保险筹集以及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再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乡村人才服务和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民事代办;承担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援助和帮扶,合理反映、处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诉求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黔江区黑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乡镇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承担依法授权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区级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管整治等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黔江区黑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广播电视、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思想教育、文明风尚等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志愿者队伍建设,文明城市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及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文物保护和发展;农家书屋、文化电台等免费开放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服务;体育健身;科普宣传教育,科技培训和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区级重点旅游服务、乡村旅游服务工作;旅游规划建设项目申报及代办、协办服务;参与旅游项目建设与管理;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旅游资源、旅游政策咨询,旅游宣传营销;旅游便民惠民服务;旅游纠纷调处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黔江区黑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服务、产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主要承担农业经济管理、农村重大改革与发展等相关服务,村社联营专业合作社管理和服务,粮食生产和安全,耕地利用与保护,土地流转,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管护,林业绿化,退耕还林核实验收、申报,植树造林,野生动植物保护;传统产业、特色效益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服务;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互联网+销售技术服务;乡镇企业服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水资源保护;农业自然灾害防治;农村道路建设与管护;农业、畜牧、渔业水产等的技术推广与服务,农机补贴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黔江区黑溪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村镇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主要承担美丽乡村建设,乡村规划、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服务、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